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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 ZMD2016--4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驻发改城镇【 2016】 477号文批 复,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驻马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新建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总规模 15.0万 m3/d,近期建设规模 7.5万 m3/d,包含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泥处理设施;新建中水提升泵站一座,远期总规模 10万 m3/d,近期建设规模 5万 m3/d;( 2)新建厂外配套污水干管 1根,管径 DN2000,管长 L=600m;新建出水排放管 1根,管径 DN1500,管长 L=1200m。

  项目地址:驻马店市中原大道与柏城路交叉口东南侧迎宾大道西侧。

  2.2招标范围:施工:以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及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如有);

  监理:工程建设实施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

  2.3工 期: 36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两个标段,标段如下:

  第一标段: 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二标段: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监理范围)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 2013、 2014、 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3.4每个申请人只能对一个标段提出申请。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企业注册所在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的申请人多于 9家时,招标人将按资格预审审查办法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前 9家 (含 9家 )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5.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6 年12月26日 至 12 月30日 每日上午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0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 )(监理标段除外)、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2016年 1月以来最新连续 6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含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财务审计报告、行贿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600元 /套,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地点和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话:0396-275764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0396-2613277

  备案意见: 已备案(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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