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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锦西石化分公司污水装置活性炭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锦西石化分公司污水装置活性炭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2016-0174430-JXSH-0001265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本次招标物资为污水车间回用系统使用木质活性炭(果壳),采购量为600吨。

  使用功能:用于处理污水回用系统浓盐水

  技术标准:当每吨活性炭进水量为3吨,进水COD为170 mg/L以下时,要求使用活性炭后出水COD值小于50mg/L

  质量要求:(1)活性炭为果壳木质活性炭,非再生炭。(2)产品质量符合GB/T 13803.2-1999产品质量指标碘吸附值≥900 mg/g,亚甲基蓝吸附率≥7.0 mL/0.1g,强度≥85.0%,表观密度0.45-0.55 g/mL, 粒度2.00mm-0.63mm≥85%;0.63mm以下≤5% ,水分≤10.0%,pH值5.5-7.5 ,灰分≤5.0%.其中碘吸附值、强度、粒度、灰分由甲方外委有资质第三方分析机构分析,出具报告单做为验收依据,水分由甲方分析,做为验收依据。

  服务:生产厂家应提供活性炭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质量标准、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对于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厂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甲方需要,应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赶到甲方现场解决问题。厂家要到现场了解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情况提出分析和操作调整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确保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厂家于商务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生产需要,约定时间、数量分批送货。

  项目进展情况:在役生产装置用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法人资格、生产许可的生产商; (3)、已获得ISO9000(ISO14000、ISO18000)体系认证; (4)、具有有效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 (5)、投标人应与我公司生产技术部门进行良好技术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方可入围正式的招投标工作。 (6)、业绩要求:要求厂家近二年在中石油、中石化有成功应用业绩,无不良使用记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2-21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2-28 17: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 时至11时,下午2 时至5时,在锦西石化分公司物采部4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暂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1-17 10: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采部四楼4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物资采购部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17-01-17 10:00:00.0 开标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采部四楼会议室

  地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邮编:125001

  联系人:郭欣

  电话:0429-2176245 传真:0429-2175464

  电子邮件:guoxin11@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账号:071502232922100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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