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350700-78-01-010409
开标时间:2017-01-23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顺昌县富州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南平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富州新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昌新城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3#污水提升泵站)[招标编号MHS招【2016】顺011号]已由顺发科【2015】1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富州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顺昌县富州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为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东门桥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 613万元(包含其中暂列金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顺昌富州新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昌新城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3#污水提升泵站)施工图上所有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12667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 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会[2015]9号文“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进行限制”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应按规定向顺昌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10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 月29 日08 时 00 分起至2017年 01 月 03 日23时50分前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进行投标报名并缴纳5元手续费取得对应报名号,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8%~10%(含8%,不含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01月 20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为“顺昌新城供排水管网建设保证金或MHS招【2016】顺011号”字样”。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精神,南平市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01月 23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富州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龙山路6号七楼,邮编:353200
电 话:0599-6071117、13905991902
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中山西路煕景花园二幢,邮编:353200
电话:0599-7828978
联系人: 张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开户银行: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
电话:0599-7853459
监管部门: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0599-7850886
注: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账交纳5元手续费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
3、根据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