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什库尔干县大同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喀发改农经[2016]800 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塔什库尔干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什库尔干县大同乡为山区边境乡,辖4个行政村,本工程覆盖大同乡,农村总人口1499人。由于项目区地处山区,自然环境及地理环境恶劣,从未改过水,影响农牧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按照“十三五”扶贫攻坚的要求,建设塔什库尔干县大同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修建泉水保护设施4处,集泉池4座,50m3蓄水池4座、管理站房4*20m2。铺设管网总长度33.9km,其中保温镀锌钢管主管道20.86km,PE支管13.04km,闸阀井145座,自来水入户139户。供水总人口1499人,日供水规模285.53m3。其中1村60.38m3/d、2村121.91m3/d、3村43.62m3/d、4村59.62m3/d。
2.2标段划分:本次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标段:水源工程、自来水入户工程。
监理标段:对施工全过程监理,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2.3计划工期:2017年3月15日~2017年6月12日,总工期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建设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进行从业单位和人员基本信息登记。
监理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进行从业单位和人员基本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日至2017年1月6日(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址:www.xjslt.gov.c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市行政审批局(深喀大道)三楼招投标管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什库尔干县水管总站
联 系 人:张生远 电话:18129159555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燕王友静
电话:1589403350815214983113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