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甑子坪流域水环境保护整治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2016】4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裕兴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和申请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甑子坪流域。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4万㎡,其中河道整治工程面积4万㎡,景观环境面积10万㎡。项目总投资为1350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地质勘察(详勘)以及勘察方案编制。具体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外业测绘、地勘、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相关工作;中标人中标后负责完成相关的勘察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阶段(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及附属工程)、工程概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70日历天;
勘察周期:20日历天(20天内必须向业主提交地勘报告);
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及初设概算:方案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定后 20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勘察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和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一个及以上水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业绩或一个10万m2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业绩。
3.3 市外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 28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1 月 16 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屏幕)。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裕兴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街道鲤塘坝楼房湾综合写字楼7楼
联系人:方老师
电 话:1778331460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上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73376501
传真:023-733789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甑子坪流域水环境保护整治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2016】4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裕兴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和申请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甑子坪流域。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4万㎡,其中河道整治工程面积4万㎡,景观环境面积10万㎡。项目总投资为1350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地质勘察(详勘)以及勘察方案编制。具体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外业测绘、地勘、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相关工作;中标人中标后负责完成相关的勘察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阶段(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及附属工程)、工程概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70日历天;
勘察周期:20日历天(20天内必须向业主提交地勘报告);
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及初设概算:方案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定后 20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勘察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和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一个及以上水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业绩或一个10万m2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业绩。
3.3 市外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 28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1 月 16 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屏幕)。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裕兴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街道鲤塘坝楼房湾综合写字楼7楼
联系人:方老师
电 话:1778331460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上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73376501
传真:023-73378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