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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区净水厂引水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区净水厂引水工程PPP项目已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隆发改[2016]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冷水水利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自治区及国家)的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的建设,不足部分由中标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区净水厂引水工程PPP项目。

  2.2项目编号:GXBSZC2016-G2-063-HM。

  2.3建设地点:隆林县城南部。

  2.4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隆林县城南部,自者隘电站至第一净水厂沿现状盘山公路建设,水源为卡达水库,取水口设于冷水河者隘二级电站拦河坝上游河段。工程规模为供水量6.0万m³/d。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取水口、沉砂池、输水管及管道附属阀门井、排气阀井、排泥阀井等。输出管道全长约11.8Km。

  2.5项目总投资:约7293万元。

  2.6招标范围:项目投资、建设、移交。

  2.7项目性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模式

  2.8合作期限: 3年,其中施工期1年;政府回购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国内注册(指按有关规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本金在6000万人民币以上(含6000万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不低于项目投资(概算)的融资能力。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可施工方提供。)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

  3.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完成过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给水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金额为准。)。

  3.5 诚信要求:企业和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投标报名

  4.1投标刷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潜在投标人(施工企业)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刷卡。刷卡时间: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1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8: 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凭“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诚信卡须处于“启用”状态)报名回执单于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1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报名。

  4.2.1报名时需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携带如下材料前来报名:(1)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委托期限及权限,开具时间必须在报名期间内)及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2)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开具的有效刷卡凭证;(3)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的提供,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12 月 30 日至2017年 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 17:30 时,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百色中山支行

  账 号:4500167611405070287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月20日 14时50分,地点为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文件必须由施工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监督部门及电话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电话:0776-2850925

  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6-8209345

  隆林各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电话:0776-250395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冷水水利管理所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

  联系人:莫先生

  电 话:0776-820219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环球商业中心左塔9楼927室

  联 系 人:黄 工

  电 话:0776-8889099

  传 真:0776-8889098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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