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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新丰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2016-2018年)管材及安装(PE管部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新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新丰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2016-2018年)管材及安装(PE管部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GXF2016-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2016-2018年)管材及安装(PE管部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陆佰陆拾玖万贰仟肆佰元整(¥66924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2.5、4.3和4.4)

  2、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响应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次采购含货物及安装,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管道的安装经营范围。

  4、投标人只能以单一品牌参加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业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将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转入指定银行【缴款人必须使用投标单位所在地开户银行的账户及名称转账到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现金汇票、汇票等交款方式(含不接受现金存入指定账户的缴款方式),并请注明“事由:(采购编号)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然后凭转账单领取公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资料不齐全、未盖公章、未按规定格式的恕不接受报名):

  1、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点此下载);

  (上述材料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下午14:30(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下午14:30。

  十一、开标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751-2198023 电话:0751-2265863

  传真:0751-2198023        传真:

  联系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 联系地址:新丰县水利

  人民东路45号工商四楼 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邮编:511100          邮编:511100

  十三、招标文件工本费、中标服务费及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户名: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05072119200017446

  银行:工行新丰支行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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