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 / 招标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系统扩建圆盘干燥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工园投资备 [2016]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项目规模:扩建处理 2 × 100t/d 的湿污泥干化系统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 2483 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系统扩建圆盘干燥机设备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扩建处理 2 × 100t/d 的湿污泥干化系统,投标人负责工程设计 ( 含施工图、竣工图 ) 、土建施工、整个污泥干化系统(包括污泥接收系统、污泥干化系统、尾气处理系统、冷凝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 DCS 控制系统)的设备供货及安装(包括污泥处理线的管道、阀门、泵、风机、电气、仪表、控制、公用系统对接、原有部分设备系统的拆除)、技术服务、安装调试与培训、竣工资料等内容。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 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 1 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 110 日历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日历日内开始交付土建设计图纸资料, 30 日历日内土建进场开工, 40 日历日内交付全部设计图纸。 110 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土建施工、安装、调试,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
1 、投标人为圆盘干燥机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外资按照开标当天汇率换算);
2 、投标人圆盘干燥机设备制造商须提供至少一个且运行满一年污泥热干化单机或总承包业绩及用户证明文件,单个项目处理规模不低于 100t/d 脱水污泥(含水率以 80% 计),单台处理能力不低于 100t/d 脱水污泥(含水率 80% 计)。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 ( 单个项目处理规模及单台处理能力 ) ,证明文件原件及合同原件另装袋备查。
其它要求:
( 1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联合体投标 1 .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评标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01 月 19 日 09:30:00 (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 588 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 0574-88078033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恒春街 75 号一号楼二楼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0574-8767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