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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江北区财政局采购办批准,现就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3189G

  交易登记号:16CGJB0157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号)精神,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就慈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运维主要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及其相关构筑物、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机电设施等,共涉及村民户数约12830户,管网里程约283027米,运行终端约101个(以上数据以采购单位复核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

  运维基本工作:管线保洁的疏通及运维设施检修保养以保证出水水质达到规定排放标准,井盖保护及破损井盖的更换,化粪池清淤及处理,提升泵养护及维修,定期检查,系统安全防护,水质自检,运维档案建立及运维记录,突发及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

  运维服务合同期限: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二年、第三年,采购单位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20万元/年。最高投标单价:170元/年/户。运维期间费用按实际户数、中标单价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有环保工程类或管道养护类等相关内容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经检察院系统查询2013年1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1月19日09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请投标人自行至检察院查询并将结果告知函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11日(节假日及法定假期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本公告附件中具有可供潜在供应商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若供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2楼)

  八、开标时间:2017年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2楼)

  十、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巍、张亮、徐军、徐承

  联系电话:0574-87425385、88090213

  传真:0574-87425386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帐号:

  户 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31010122000005488

  采购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74-87593551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574-87388097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附件:可出售招标文件_201713124334.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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