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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招标单位名称 |
南城县龙湖镇人民政府 |
招标工程项目 |
龙湖集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南城县龙湖镇集镇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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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城发改环字[2016]26号 |
项目总投资 |
635.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392.00 万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61.99%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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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对龙湖集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200m3/d,工艺为厌氧+垂直流人工湿地。建设管网总长7500m. |
标段内容 |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龙湖集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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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
其他要求 |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环保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在本项目开标前壹天到业主处签订本工程项目承诺书。投标企业及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需提供类似本工程业绩,并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的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企业需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建造师及五大员近6个月公司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凭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