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于2016年12月23日提交的 江门市(恩平、鹤山、台山、开平)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打包PPP项目(GPCGD16BJ01FC091F)(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答疑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成交服务费是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该收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本项目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二.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如下: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磋商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方签署及递交江门市整市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内容。
2.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3. 磋商申请人: (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5.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6. 日期:/
7. 附: /
8. 委托代理人姓名: /
9. 身份证号码: /
10.职务: /
11.联系电话: /
12.注:应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单位公章。
三.包组一(恩平市)答疑(含补充资料)
(一)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及澄清
1、“工程建设方案”内容归属到《商务方案》,格式参照设计方案分册要求。附表三技术评审表的下注中,修改为:“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的设计方案、项目运营和维护方案、移交方案等综合评定”。
2、P53中第4项,各厂(站)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总额计算公式:
污水处理服务费处理单价(元)×污水处理厂(站)规模(m3/d)× 365(天)
更正为:可用性付费(万元/年)+污水处理运营维护费单价(元/吨)×建设规模(m3/d)× 365(天)。
(二)对报价人所提有关问题的答复
1.因该项目时间紧迫,工程量较大,能否提供地形图。
回复:无法提供。
2.村级终端的规模清单能否提供,以确定每个终端规模?
回复:提供各村建设规模清单。
3.恩平的镇区污水厂现场是否由政府现场整平后交由中标单位施工?
回复:厂区土地平整由中标单位负责。
4.招标文件中明已确镇、村级污水的排放标准,如后期环评中排放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是否可增补费用?
回复:如后期环评中的标准高于招标文件,造成投资额的增加的部分,作为政府变更的原因,按磋商文件及合同文本的投资调整机制进行调整。
5、原文:P7;项目PPP采购范围中,管网工程中的“新增配套截污次支管长度按不小于新建截污支管长度30%配置。”
提问:管网工程(包括市城区支涌截污管网和镇区配套管网)中的截污次支管是否也在本项目工程量中,磋商文件中的管网部分最高限价是否也包括截污次支管部分。管网部分的图纸中是否需包括截污次支管的内容。
回复:在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管道长度外,还需另外完成30%的截污次支管,磋商文件的最高限价包括截污次支管部分。管网部分的图纸中截污次支管各投标人可根据方案表达需要与否决定是否显示,不做硬性要求。
6、原文:P8;农村部分:恩城街道新建覆盖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服务人口约8783人,拟建总规模约590 m3/d ;
提问:农村部分中的11个点,是每个点需要新建几十个小的污水处理站还是每个镇只建一座污水站
回复:每个自然村需建设一个污水处理站,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分解成多个污水处理站。
7、原文:P57;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方案:根据项目现场情况至少完成以下农村的设计方案:大田镇石山村委会考试角、横陂镇白庙村、恩城街道办石青村委会山潮村和圣堂镇圣堂村。
提问:请提供大田镇石山村委会考试角、横陂镇白庙村、恩城街道办石青村委会山潮村和圣堂镇圣堂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或服务人口数、及相关的管网估算工程量;如无规划服务人口数或拟建处理设施规模,可否按该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总量除以自然村数量得出的平均值作为农村污水处理设计方案的设计规模。
回复:人口、建设规模补充提供。管网工程量需投标人根据设计方案自我测算。
8、原文:P22;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要求:(6)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配置污泥储存和处理设施,在满足国家、省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要求情况下,设计妥善的全县整体污泥处置方案。
提问:是否每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都需单独配置污泥储存和处理设施,可否采用集中设置几座污泥储存和处理设施、周边多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共用污泥处置设施的模式。
回复:不要求每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单独配置污泥储存和处理设施,投资方可结合本次整市打包项目统筹考虑,但必须满足相关法规要求,招标文件中已有相关说明。
9、原文:P22;电力供应: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外输电线路的设计、建设及投资由各乡镇政府负责。
提问:是否各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外输电线路均由政府负责,外输电线路是否包括外输电线的架设和变压器。
回复:镇区外电线路由政府负责,农村由投资人负责。外输电线路只包括外输电线,不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变压器。
10、原文:P21;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应配置接入省控平台的在线监测系统,该在线监测系统同时在主管单位建立一个对接数据平台,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和处理。
提问:镇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在线检测系统设备的费用由政府承担还是由社会资本承担并计入总投资;请明确在线检测的具体项目。
回复:由社会资本承担,具体项目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执行。
11、磋商文件中P7页项目PPP采购范围针对农村仅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而在P57页设计方案分册格式中写道:XX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设计,请明确农村部分是否含管网部分?
回复:农村部分包括污水处理站和配套管网。
12、P12, "2.11污泥处置”,“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脱水、堆置、装卸、运输、处置由项目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投资人应提出整体的妥善处置方案”。
请问污泥出厂含水率要求为多少?请提供当地现有污水厂污泥费用?并提供污泥运输距离?
回复:污泥出厂含水率根据污泥处置方式和环保部门要求确定。目前供参考的华新(恩平)水泥有限公司处置60%含水率污泥费用约为140元/吨。污泥的处理、处置均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具体方案由投资人提出,因此无法提供污泥运输距离。
13、圣堂镇帝旺村、沙湖镇中闸村污水处理设施,请明确是什么工艺?且提供工程量单。
回复:该部分由政府建成后移交,投资人按“2.7前期工作与费用”所列示承担费用,工艺及工程量目前无法提供。
14、P11,“项目公司需自行承担与项目上地使用、房产等有关的各项税费“请提供相关费率?
回复:按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15、“初始及最终报价表”和招标文件P13,“投标人根据建设方案对各项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管网年服务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年服务费进行分开报价。”中都是分开报价,而招标文件P74,“表10,总成本费用表”是否仅指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污水处理部分的费用?
回复:各镇镇区厂区和管网需分开测算,各镇农村污水处理站与管网一起测算,均包含管网部分。
16、P65,建设投资估算表中包含“2.1.2城镇土地使用税”。请问,与P74,“表10,总成本费用表”中土地使用税是否指同一项费用?
回复:测算表格式仅供参考,具体项目及名称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
17、P74,“表10,总成本费用表”请明确“年资源费”具体所指?
回复:测算表格式仅供参考,具体项目及名称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
18、P74,“表10,总成本费用表”中是否多增加了“单位,元,”这一列?此表应为生产期的费用表,是否应将建设期一列删掉?
回复:“单位,元”是指厂区项目各项的单位成本,管网及农村可删除,建设期一列可删除或者留空,测算表格式仅供参考,具体项目及名称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
19、本项目各个子项目是否包括绿化费用部分。
回复:包含。
20、本项目是否有《PPP项目合同》,如有请提供。
回复:已提供。
21、本项目各子项目的总投资中征地拆迁费的数额分别是多少。
回复:需投资人承担征地拆迁相关费用已在2.7表2中列明。
22、P53中第4项,各厂(站)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总额计算公式:
污水处理服务费处理单价(元)×污水处理厂(站)规模(m3/d)× 365(天)
提问:此公式是否有误,是否应为:可用性付费+污水处理运营维护费×建设规模。
回复:本处更正为:可用性付费+污水处理运营维护费单价×建设规模。
23.竟争性磋商文件中21页第2.7条表2中有500万的“恩平市项目征地费、外线外电建设费用(包括拆迁、青苗补偿等)”是否含在限额投资内。
回复:包含在限额内。
24.希望官方能够提供以下资料:(1)各村镇服务范围内的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2)各村镇1:500或1:1000地形图;(3)各村镇20年、50年一遇洪水位标高;(4)各村镇地下水标高。
回复:提供各村镇的常住人口;其他资料无法提供。
25.根据磋商文件,已给每个城镇的行政村数量、总的服务人口及总的新建规模,未提供每个村单独的服务人口、新建规模,请提供农村污水处理部分的每个行政村的服务人口及新建规模,用于编制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的方案编制及投资分析。
回复:补充提供每个自然村的常住人口及建设规模。
26.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公仔河、仙人河需增加二期截污支管,通过现场踩踏了解现市区已建截污管网已预留该部分截污支管的污水接入口,请提供该流域附近已有的截污管网及污水接入口的相关资料。
回复:提供部分相关资料供参考。
27.请提供该项目相关的项目建议书及合同模板。
回复:已提供。
28.磋商文件P37页附表四商务评审表中:“工程建设方案”部分的评审项目,按照磋商文件的编制要求属于02设计方案分册的第三部分建设、运营和移交方案,不在03商务分册中,请明确评审时是否是哥分册一同查看进行打分,还是需要在商务方案分册重复体现该部分内容。
回复:“工程建设方案”内容归属到《商务方案》,在03商务分册中体现该部分内容,格式参照设计方案分册要求。02设计方案分册不需体现。
29.磋商文件P11~P12页中“2.4政府责任中,是负责厂外的水、电、路等线路接入的建设;2.7前期工作与费用中,又将政府责任中发生的一些建设费用列入总投资。”
请确认:
1)2.7未列入的由政府负责实施的项目,是否意味着由政府承担其费用;
2)单列的费用中,为明显备注的,如超出费用,由哪方承担?如:恩平的500万,备注“定额”如何理解,超出后具体由谁承担?
回复:磋商文件2.4所列的事项由政府负责;除2.4列明的事项外,其它费用由投资人负责;单列的费用,如超出由政府承担。即本项目投资人承担500万的前期费用,超出或者不足均由政府负责。
30.磋商文件P12~15页“2.13最高限价中要求,按镇区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服务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费进行分开报价;2.20调价机制中说明,管网服务费、农村污水处理服务费中的可用性付费部分在特许经营期内不纳入调价范围;2.21绩效评价中说明,绩效评价由项目实施机构实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服务费的支付依据。”
结合以上三条,疑问如下:
1) 每项费用基本为可用性费用和运营维护费(独立的污水厂为污水处理单价),如何理解两者的差别;
2) 报价中是否每项服务费需要单列其可用性费用和运营维护费;
3) 绩效考核相关的为哪一部分费用,只是运营维护费还是可用性费用+运营维护费。
回复:1)可用性付费包括由建设成本、融资成本、税费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等组成;运营维护费由运营成本、税费及合理利润组成。2)报价按磋商文件初始及最终报价表格式要求进行报价。3)绩效考核详见《PPP项目合同》。
31.根据磋商文件,有附件《项目建议书》,但目前未收到;
回复:已提供。
32.请提供项目可研报告;
回复:无法提供。
33.请提供项目环评报告;
回复:无法提供。
34.请提供项目地质报告;
回复:无法提供。
35.请提供项目的地形图(带有标高);
回复:无法提供。
36.请提供市城区截污管网已建成管网的图纸;
回复:无法提供。
37.请提供市城区、镇区的截污管网规划走向;
回复:无法提供。
38、请提供22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各套的具体名称、各套的建设规模、各套的规划管网走向情况。
回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具体名称和建设规模详见《恩平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打包项目建议书》。
39.根据《江门市整市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包组三(台山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21页第3.9第(7)条阐述“污水处理设施应配置接入省控平台的在线监测系统,该在线监测系统同时在主管单位建立一个对接数据平台,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和处理”,有两个问题需要确认:①在线监测系统是否由甲方统一指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②污水处理站设计时是否需考虑建设监控设备机房。
回复:在线监测系统由项目公司自主根据相关规定采购,;污水处理站需考虑监控设备,是否需要独立建设根据相关标准规范。
希望官方能够提供以下资料:(1)各村镇服务范围内的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2)各村镇1:500或1:1000地形图;(3)各村镇20年、50年一遇洪水位标高;(4)各村镇地下水标高。
回复:人口数补充提供,其它材料无法提供。
四、包组二(鹤山市)答疑
1、 银行保函形式磋商保证是否需要单独密封?
回复:不需要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供。
2、 咨询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是否有统一格式?咨询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与成交服务支付承诺书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回复:不要求提供咨询服务费承诺书。
3、 三证合一公司是否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回复:不需要。
4、 第23成立10.1“供应商应按各区分别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及电子文档壹式贰份(光盘)”这里的各区怎么理解?
回复:包组二(鹤山市)要求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及电子文档壹式贰份(光盘)。
5、 第55页建设、运营和移交方案,是写一个总的建设、运营和移交方案?还是分别各厂(站)、管网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交建设、运营和移交方案?“各厂(站)、管网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有详细名单?
回复:建设、运营和移交方案要求编制全市的总体方案,各厂(站)、管网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详细名单见已提供的《鹤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项目项目建议书》。
6、 响应文件当中除非响应文件特殊说明需要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的地方外其余全部是否可以牵头人单位盖章、签名即可?
回复:按磋商文件要求。
7、前期费费用列入总投资问题:磋商文件中“
2.1 前期工作与费用
项目实施机构在本项目采购前已开展委托本项目采购前期工作、采购咨询和代理等工作,所发生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列入项目总投资,其中PPP采购代理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投资人直接支付至代理机构,其它费用在项目合同草签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政府指定账户上。具体费用见下表:
表2 鹤山市项目包前期工作与费用
编号 |
前期工作项目 |
工作 情况 |
投资人承担费用 (万元) |
说明 |
1 |
江门市整市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PPP 项目(鹤山市项目包)咨询服务费 |
完成 |
50 |
|
2 |
鹤山市项目包外水外电及进场道路建设费用 |
进行中 |
200 |
暂定价,按实际发生结算,超出部分由政府方自行承担。 |
3 |
双合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前期费用(含环评费、设计费、租地费、场地平整费等) |
完成 |
40 |
|
合计 |
290 |
注:前期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请问其中各项费用怎样计入投标报价中,而对于表2中的鹤山市项目包外水外电及进场道路建设费用200万怎样列入,因财务分析附表中无相应项?
回复:咨询服务费计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外水外电及进场道路建设费用计入工程费用。
8、成交服务费和项目咨询费列入总投资问题:磋商文件中“本次磋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招标代理的成交服务费及项目咨询的咨询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成交服务费及PPP咨询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定额为:人民币¥200000元,列入项目总投资,该费用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请问其中各项费用怎样计入投标报价中,因财务分析系列附表中无相应项?
回复:中标服务费不列入总投资。
9、磋商文件中的第四部分中关于设计补偿费的问题
“20. 对于通过设计、商务方案磋商,并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对其设计方案费用给予补偿。设计补偿费由成交的社会资本与政府完成草签协议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支付,列入项目总投资。综合评审中,除了成交人以外的技术评分得分第一的社会资本的设计补偿费为10万元,第二名的设计补偿费为5万元。”
请问该项费用怎样计入投标报价中,因财务分析系列附表中无相应项?
回复:设计补偿费计入勘察设计费。
10、磋商文件“3、商务分册格式中所附的财务分析列表中,表4建设投资估算表(形成资产法)相关问题
(1)、表中序号2.3~2.5,2.9~2.11出现序号不连续的现象,是否可以修订为连续编号?”
(2)、是否可以在表4投资估算表中增加列项内容,列入增加设计补偿费?
回复:1.可以修订为连续编号。2.设计补偿费计入勘察设计费。
11: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32页《技术评审表》中,最下角备注了一句话:“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的设计方案、工程建设方案、项目运营和维护方案、移交方案等综合评定”。我方发现,该《技术评审表》中,只有设计方案、项目运营和维护方案、运营期满移交方案的内容分值,而“工程建设方案”并未体现在《技术评审表》中,而是体现在《商务评审表》中。而且根据磋商文件第55页《建设、运营和移交方案》里面要求的内容来看,含有“工程建设方案”内容(第56页 3.2.1 条款)。所以,我方想确认,在制作磋商文件文本时,“工程建设方案”内容,是归属到磋商文件第二分册《设计方案》中,还是归属到第三分册的《商务方案》中?
回复:“工程建设方案”内容归属到《商务方案》,格式参照设计方案分册要求。
12:鹤山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5页,第四点 项目内容及需求中提到,“另有16个已建及在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委托项目公司运营。”但招标文件中没有说明他们的日处理量/规格。不知能否提供?
回复:请投资人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和已提供资料编制技术方案,如有新资料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缺少部分由投资人自行调研、收集。
13、根据磋商文件,有附件《项目建议书》,但目前未收到;
回复:已提供。
14、请提供项目可研报告;
回复:无法提供。
15、请提供项目环评报告;
回复:无法提供。
16、请提供项目地质报告;
回复:无法提供。
17、请提供项目的地形图(带有标高);
回复:无法提供。
18、请提供双合镇区的截污管网规划走向;
回复:无法提供。
19、请提供165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具体名称、建设规模、配套管网规划走向的情况。
回复:详见《鹤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项目项目建议书》。
20、请提供需运营的16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处理构筑物清单、竣工图及设备运行情况。
回复:请投资人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和已提供资料编制技术方案,如有新资料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缺少部分由投资人自行调研、收集。
21、根据磋商文件,需编制方案的农村污水为:桃源镇蟠龙北古村、雅瑶镇黄洞村、双合镇大坪村、址山镇田心村。而现场勘察时,安排了:鹤城镇坪山村委水心洞自然村、沙坪镇汇源村、双合镇大坪村、桃源镇金峡水库周围的下、上湴村、桃源镇棠都村。是否本次投标的方案编制改为针对现场勘察的几个村?请说明。
回复:按磋商文件要求。
五、包组三(台山市)答疑(含农村选点人口情况)
(一)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及澄清
1.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3.11 电力供应,“各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外输电线路的设计、建设由项目公司负责。”
改为:“各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外输电线路的设计、建设由政府负责。”
2. 磋商文件“三、技术规范和要求,3.3 建设规模及投资限额”中各子项建设规模及投资限额 1)镇区部分改为:
编号 |
区域 |
子项 |
建设规模( m 3 /d ) |
干管最低长度(km) |
污水处理厂投资(万元) |
管网投资(万元) |
总投资(万元) |
1 |
白沙镇 |
白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400 |
5.0 |
281.73 |
817.58 |
1099.31 |
2 |
三合镇 |
三合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500 |
5.0 |
336.60 |
817.58 |
1154.18 |
3 |
川岛镇 |
川岛镇飞沙滩度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1200 |
4.0 |
667.10 |
632.89 |
1300.00 |
4 |
端芬镇 |
端芬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400 |
5.0 |
281.73 |
853.97 |
1135.7 |
5 |
广海镇 |
广海镇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300 |
5.0 |
215.19 |
818.26 |
1033.45 |
6 |
汶村镇 |
汶村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500 |
6.6 |
336.60 |
1085.02 |
1421.62 |
7 |
深井镇 |
深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200 |
2.6 |
156.99 |
427.11 |
584.1 |
8 |
北陡镇 |
北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300 |
4.8 |
193.79 |
621.40 |
815.19 |
9 |
大江镇 |
大江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
- |
5.0 |
- |
820.22 |
820.22 |
10 |
四九镇 |
四九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500 |
1.5 |
336.60 |
276.19 |
612.79 |
11 |
冲蒌镇 |
冲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300 |
9.0 |
222.13 |
1532.88 |
1755.01 |
12 |
都斛镇 |
都斛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300 |
10.5 |
222.12 |
1646.92 |
1869.04 |
13 |
赤溪镇 |
赤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300 |
10.0 |
192.35 |
1580.54 |
1772.89 |
合计 |
5200 |
74 |
3442.93 |
11930.56 |
15373.50 |
3. 磋商文件商务方案分成格式 3.4财务分析的项目分析清单改为:
序号 |
镇区污水处理厂(站)项目 |
序号 |
污水收集管网项目 |
序号 |
农村污水处理项目 |
1 |
白沙镇污水处理厂 |
1 |
白沙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1 |
台城街道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2 |
三合镇污水处理厂 |
2 |
三合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2 |
白沙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3 |
川岛镇飞沙滩度假区污水处理厂 |
3 |
川岛镇飞沙滩度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3 |
三合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4 |
端芬镇污水处理厂 |
4 |
端芬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4 |
端芬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5 |
广海镇城西污水处理厂 |
5 |
广海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5 |
广海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6 |
汶村镇污水处理厂 |
6 |
汶村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6 |
川岛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7 |
深井镇污水处理厂 |
7 |
深井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7 |
海宴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8 |
北陡镇污水处理厂 |
8 |
北陡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8 |
汶村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9 |
四九镇污水处理厂 |
9 |
大江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9 |
深井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10 |
冲蒌镇污水处理厂 |
10 |
四九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10 |
北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11 |
都斛镇污水处理厂 |
11 |
冲蒌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11 |
斗山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12 |
赤溪镇污水处理厂 |
12 |
都斛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12 |
大江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13 |
赤溪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13 |
水步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
14 |
四九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
15 |
冲蒌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
16 |
都斛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
17 |
赤溪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4. 磋商文件、PPP项目合同关于农村设施内容,修改为:
新建425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共覆盖425条自然村,服务人口约为14.62万人,拟新建总规模10220m3/d,投资约为17422.71万元。移交委托运营7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7条自然村,服务人口约0.23万人,总处理规模190 m3/d,移交资产约296.8万元。总投资17719.51万元(含移交资产)。
表各镇区农村污水处理点汇总表
序号 |
镇 |
自然村数量 (个) |
处理规 (吨/日) |
总投资限额 (万元) |
1 |
台城街道 |
41 |
475 |
774.95 |
2 |
白沙镇 |
28 |
355 |
549.22 |
3 |
三合镇 |
14 |
400 |
723.21 |
4 |
端芬镇 |
25 |
290 |
450.55 |
5 |
广海镇 |
11 |
510 |
908.32 |
6 |
川岛镇 |
28 |
745 |
1288.09 |
7 |
海宴镇 |
31 |
1240 |
2177.25 |
8 |
汶村镇 |
23 |
810 |
1393.88 |
9 |
深井镇 |
25 |
435 |
689.12 |
10 |
北陡镇 |
17 |
685 |
1209.56 |
11 |
斗山镇 |
28 |
1155 |
1999.42 |
12 |
大江镇 |
28 |
445 |
725.56 |
13 |
水步镇 |
31 |
305 |
468.38 |
14 |
四九镇 |
33 |
545 |
874.91 |
15 |
冲蒌镇 |
27 |
395 |
646.69 |
16 |
都斛镇 |
27 |
1180 |
2085.43 |
17 |
赤溪镇 |
15 |
440 |
754.97 |
合计 |
432 |
10410 |
17719.51 |
表各镇区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点建设方案汇总表
序号 |
镇 |
设施点数(个) |
服务人口(人) |
处理规 (吨/日) |
总投资限额 (万元) |
1 |
台城街道 |
41 |
6440 |
475 |
774.95 |
2 |
白沙镇 |
28 |
4530 |
355 |
549.22 |
3 |
三合镇 |
14 |
6000 |
400 |
723.21 |
4 |
端芬镇 |
25 |
3700 |
290 |
450.55 |
5 |
广海镇 |
11 |
7570 |
510 |
908.32 |
6 |
川岛镇 |
28 |
10810 |
745 |
1288.09 |
7 |
海宴镇 |
31 |
18460 |
1240 |
2177.25 |
8 |
汶村镇 |
23 |
11720 |
810 |
1393.88 |
9 |
深井镇 |
25 |
5710 |
435 |
689.12 |
10 |
北陡镇 |
17 |
10140 |
685 |
1209.56 |
11 |
斗山镇 |
25 |
15802 |
1070 |
1909.82 |
12 |
大江镇 |
28 |
6020 |
445 |
725.56 |
13 |
水步镇 |
31 |
3850 |
305 |
468.38 |
14 |
四九镇 |
29 |
6168 |
440 |
667.71 |
15 |
冲蒌镇 |
27 |
5350 |
395 |
646.69 |
16 |
都斛镇 |
27 |
17670 |
1180 |
2085.43 |
17 |
赤溪镇 |
15 |
6270 |
440 |
754.97 |
合计 |
425 |
148460 |
10220 |
17422.71 |
表移交委托运营农村设施点名单
设施点序号 |
镇 |
行政村 |
服务自然村 |
规模(吨/日) |
投资(万元) |
1 |
四九镇 |
下朗村 |
锦心村 |
20 |
34.3 |
2 |
上南村 |
会隆安 |
20 |
41.9 | |
3 |
下坪村 |
西边巷、中承村 |
40 |
81 | |
4 |
东冠村 |
老村 |
25 |
50 | |
5 |
斗山镇 |
美南村(东) |
35 |
30 | |
6 |
美南村(西) |
35 |
30 | ||
7 |
浮月村 |
15 |
29.6 | ||
合计 |
190 |
296.8 |
5. 磋商文件“附件1.7? 初始及最终报价表”修改为“1.8初始及最终报价表”
(二)对报价人所提有关问题的答复
1. 能否提供已建成站点(四九镇的锦心村、上南村、下坪村,斗山镇美南村东、美南村西、浮月村、老村共7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的详细设计施工和实际水量、设备等资料。
回复:无法提供。
2. 请问:三合镇、白沙镇、上川岛等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到时是直接按照已完成的施工图施工还是可以重新设计?
回复:需重新设计。
3. 《竞争性磋商文件》附表四商务评审表中工程建设方案列在商务评审部分,但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将工程建设方案列在设计方案分册的第三部分中。请问编制响应文件时候,是将工程建设方案放在设计方案分册中,还是放在商务方案分册中?
回复:“工程建设方案”内容归属到《商务方案》,格式参照设计方案分册要求。
4. 请提供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出路及费用情况作为参考。
回复:无法提供,详见《台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打包项目项目建议书》
5. 请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4页2.11污泥处置,“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脱水、堆置、装卸、运输、处置由各自所属的项目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那么污泥处置地点,及交由哪些机构处置是否有明确的说明?
回复:由项目公司依照相关部门要求,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处置。
6. 请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6页 八、其他说明“(4)全市污水处理捆绑项目职工定员应全市统筹考虑。” 是否有一个具体的安排说明?
回复: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实际管理需要全市统筹考虑。
7. 请问: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要求配置除臭系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是否要求配置除臭系统?
回复:根据磋商文件第3.10要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周边环境,建成生态型、开放型场所,设施周围无明显污水臭味。
8. 请问: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要求设置出水消毒设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是否要求设置出水消毒设施?
回复:根据磋商文件第3.10要求,污水处理应采用适合农村特征的污水单元技术及组合工艺以及其他能达到排放要求并与当地技术经济相适应的污水处理技术。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9. 请提供镇区及农村污水处理站适用的电度电费收费标准。
回复:无法提供。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3页,第2.1款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为生效日起30年(含2年建设期)”,请问:如由于政府原因导致移交建设用地时间延迟,进而导致商业运营时间延误,缩短项目的运营期,影响项目公司收益,政府方将如何处理?是否给予项目公司经济补偿?
回复:详见PPP项目合同7.4.3条的相关规定。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4页,第2.6款“所有污水处理项目在2018年10月1日前开始商业运行。”请问:如由于政府原因导致商业运营时间延误,建设期和运营期是否顺延?
回复:详见PPP项目合同7.4条的规定。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3页,2.4政府责任“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所需的道路、外水、外电的接入”,第24页,3.11电力供应“各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外输电线路的设计、建设由项目公司负责。”请问外电的接入到底是政府负责还是项目公司负责?
回复:详见更正内容一第1项。
13.请明确政府方提供配套项目基本运行所需的供水、供电和进厂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的时间。
回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而定。
1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4页,第2.9款规定“投资人依据现状污水产生及污水规划要求对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内的污水进行全面收集,满足技术规范和要求中污水水量和水质的要求。” 请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机构能否提供“现状污水产生”的基础性资料,能否提供“污水规划要求”?
回复:无法提供。
15.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5-16页,第2.13款最高限价。请问:最高限价是否含增值税及其附加?
回复:已包含增值税及其附加。
16.《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3页3.8(8)“总体规划合理,预留中期、远期系统的接口和用地”请问:因为磋商文件已经明确给出镇区及农村的设计规模,此次方案设计是否是只按照文件给出的规模设计,不需要考虑远期规模和用地预留?
回复:需结合规划及实际需求考虑远期规模及用地预留。
17.请问:污水管网沿途经过农田区,能否敷设在农田下,铺设完之后恢复其表层。
回复:管网设计方案应避免管道铺设在农田下,如果实在无法避免,由项目公司承担协调借地的风险及借地、恢复等相关费用。
18.《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7页,第(3)款规定“各镇区污水处理厂(站)污水处理单价限价及报价包含增值税”。
请问:(1)、本项目报价包含三部分报价:镇区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服务费和农村污水处理服务费。按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是否理解为镇区污水处理服务费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适用税率是否为17%,即征即退,按100%缴纳,退70%?
(2)、管网服务费和农村污水处理服务费是否不用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如需,请提供适用的增值税税目和税率?是按服务费统一缴税,还是根据可用性付费和运营养护费,按不同的税率分别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
回复: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管网服务费和农村污水处理服务费也需考虑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根据可用性付费和运营养护费分别计取,税率根据相关规定取值。
19.请问:能否提供本项目各个子项目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
回复:根据届时有效适用的相关标准的规定计取。
20.请问:能否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第77页表10总成本费用表中要求的年资源费、年废泥灰渣水气尘处置费、年城市防洪工程费用的各项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方式?
回复:投标人根据项目技术方案,按相关标准规定取值。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6页,“镇区污水处理厂(站)污水处理单价限价及报价包含增值税。”请问:管网服务费以及农村污水处理服务费报价是否需包含增值税?以及增值税税率为多少?
回复:需包含增值税,税率根据相关规定取值。
22.请问:2.7条前期费用208万元计入总投资,是包括在33093.01万元之内吗?
回复:总投资33093.01万元包含了2.7条所列的前期费用208万元。
23.请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附件能否提供。
回复:已提供,详见《台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合同》及其附件。
24.请问:能否提供各镇点总平面图(1:500或1:1000地形图),各镇点的排污口位置、管径和标高,各镇点室外给水及消防资料,各镇点电力引入点位置。
回复:无法提供。
25.请问:能否提供各镇点处理厂(站)区域的地勘资料或是参考资料,以便结构设计方案的确定。
回复:无法提供。
26.请问:3.8条(7)污水处理设施应配置接入省控平台的在线监测系统,该在线监测系统同时在主管单位建立一个对接数据平台,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和处理。
(1)在线监测系统是否由业主统一指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
(2)污水处理站设计时是否需要考虑建设设备机房?
回复:
(1) 无指定供应商,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3.10(8)。
(2) 请结合磋商文件“三、技术规范和要求”自行设计安排。
27.请问:镇级污水处理站(12个镇)、村级污水站点(17个镇)、污水管网(13个镇),都要分别进行投资估算和财务分析吗?
回复:须对各镇污水处理厂(站)、管网、各镇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分别测算。详见更正内容一第3点。
28.请问:能否提供各村镇20年、50年一遇洪水位标高及各村镇地下水标高。各村镇服务范围内的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
回复:无法提供。
29.台山项目磋商文件中没有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分别的投资限额,但响应文件投资估算表要求分别填写污水处理站和管网的投资限额(P57表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
回复:详见更正内容一第2点。
30.根据《江门市整市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包组三(台山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9页第(4)条,“汶村镇服务人口约0.54万人”,但是在2016年12月29日官方组织的现场调研中,镇里相关人员介绍汶村镇服务人口为1.0万人,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显著性差异,如何处理?
回复:以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1.根据《江门市整市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包组三(台山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10页第(10)条,“冲蒌镇服务人口约0.35万人”,但是在2016年12月29日官方组织的现场调研中,镇里相关人员介绍冲蒌镇服务人口为1.2万人(包含工业区5000人和圩镇7000人),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显著性差异,如何处理?
回复:以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2.根据《台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项目建议书》,第161页,6.1.12所述“冲蒌镇拟建污水处理设施位于沙坦村附近”,但是在2016年12月29日官方组织的现场调研中,镇里相关人员介绍选址位置位于白岗加油站东北方向约300米,现状垃圾中转站附近,与项目建议书不同,希望能够核实最终拟选址位置。
回复:以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3.根据磋商文件,已给每个城镇的行政村数量、总的服务人口及总的新建规模,未提供每个村单独的服务人口、新建规模,请提供农村污水处理部分的每个行政村的服务人口及新建规模,用于编制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的方案编制及投资分析。
回复:详见补充资料。
34.请提供该项目相关的项目建议书及合同模板。
回复:已提供,详见《台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打包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台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合同》。
35.磋商文件P13~P14页“2.4政府责任中,是负责厂外的水、电、路等线路的接入的建设”,2.7前期工作与费用中,又将政府责任中发生的一些建设费用列入总投资。请确认:2.7未列入的由政府负责实施的项目,是否意味着由政府承担其费用。
回复:政府需协调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所需的道路、外水、外电的接入,费用由政府负责;由项目公司承担的前期费用详见磋商文件2.7。
36.磋商文件P15~P17页,“2.13最高限价中要求,按镇区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服务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费进行分开报价;2.20调价机制中说明,管网服务费、农村污水处理服务费中的可用性付费部分在特许经营期内不纳入调价范围;2.21绩效评价中说明,绩效评价由项目实施机构实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服务费的支付依据。”结合以上三条,疑问如下:
(1) 每项费用基本为可用性付费用和运营维护费(独立的污水厂为污水处理单价),如何理解两者的差别;
(2) 报价中是否每项服务费需要单列其可用性费用和运营维护费用;
(3) 绩效考核相关的为哪一部分费用,只是运营维护费还是可用性付费加运营维护费。
回复:(1)可用性付费是指甲方向项目公司购买PPP项目的可用性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全部建设成本、合理利润和运营期财务费用;运营维护费指对项目进行运营、维护、管理所产生的费用。
(2)最终报价内容依照磋商文件附件1.8 提交;
(3)详见PPP项目合同附件17与附件18。
37.根据磋商文件,有附件《项目建议书》,但目前未收到。
回复:详见《台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打包项目项目建议书》。
38.请提供项目可研报告。
回复:详见《台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打包项目项目建议书》。
39.请提供项目环评报告;
回复:无法提供。
40.请提供项目地质报告。
回复:无法提供。
41.请提供项目地形图(带有标高)。
回复:无法提供。
42.请提供12个镇区的截污管网规划走向;
回复:无法提供。
43.请提供425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各套的具体名称、各套的建设规模、各套的配套管网规划走向的情况。
回复:425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具体名称和建设规模详见《台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打包项目项目建议书》及补充资料。
44.请提供移交运营的7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处理构筑物清单、竣工图及设备运行情况。
回复:无法提供。
45.根据磋商文件,需编制的农村污水的方案包括如下站点:
序号 |
镇 |
行政村 |
选点自然村 |
1 |
海宴镇 |
升平村 |
横岗村 |
2 |
深井镇 |
康华村 |
大门村 |
3 |
赤溪镇 |
西安村 |
西安村 |
4 |
汶村镇 |
白沙村 |
白沙村 |
5 |
白沙镇 |
朗南村 |
东村 |
而现场勘察时,只安排勘察了白沙村、横岗村的站点位置,是否本次投标只针对白沙村、横岗村编制方案,其它3个村就不编制了,请说明。
回复:均需要进行方案编制,需投资人自行前往勘察。“白沙镇朗南村东村” 更正为为“白沙镇龚边村东村”
46.根据磋商文件冲蒌镇设计规模为300m3/d,而现场勘察时现场人员介绍要建设3000m3/d的规模,与磋商文件有较大差异,请确认处理规模。
回复:以磋商文件为准。
六、包组四(开平市)答疑(含补充资料)
(一)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及澄清
1、“工程建设方案”内容归属到《商务方案》,格式参照设计方案分册要求。附表三技术评审表的下注中,修改为:“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的设计方案、项目运营和维护方案、移交方案等综合评定”。
2、P15 2.15条最高限价为5982.66万元/年更正为5983.28万元;
3、P5 4.1项目总投资为51258.02万元更正为51256.02万元。
(二)对报价人所提有关问题的答复
1. 问题: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7年1月3日14:30,但截至2016年12月30日尚未提交项目合同及其他设计技术资料;建议:澄清时间及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顺延。
回复:合同文本和设计参考资料已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不推延。
2. 问题:请提供市区、镇区污水汇水区域红线范围CAD图(含地形标高);
回复:无法提供。
3. 问题:表1-1中配套管网长度是否未包含新建主次干管长度30%的污水收集支管长度?
回复:表1-1中配套管网长度为新建新建污水收集主次干管,不包含污水收集支管长度,项目公司需另外配置不少于新建主次干管长度30%的污水收集支管。
4. 问题:表1-2中服务人口数据来源是哪里?是否为2015年底统计人口数?请提供该表中涉及到的355个村具体名称、位置及污水收集红线范围?污水收集范围是否仅考虑村庄居民聚集居住区?如是,请提供该对应红线范围图CAD文件(含地形标高);
回复:人口数据来源数关于部门的统计;农村人口具有动态变化特征,此数据为村委会提供的2015年大概数据;名称在项目建议书内提及,位置可以查询地图,收集红线图无法提供;污水收集以人口集中区为主;红线图CAD无法提供。
5. 问题:请提供《开平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建议书》文件;
回复:已提供。
问题:付费机制中涉及到的政府、政府方,不论是城区/镇区/农村,是否都是指开平市政府(开平市政府授权开平市水务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而非具体镇政府或街道等政府,请确认。
回复:付费机制中的政府方,指开平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市水务局。
6. 问题:2.7条款中,城区和各镇污水处理设施厂界外的供电、供水、道路的建设工作由投资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本项目暂定总投资不包括本部分费用,但政府方有权将之列为项目变更,纳入项目总投资,如触及总投资调整机制,超出部分则政府方按一次性补偿。如果政府进行项目变更,但没有超过5%的总投资,未触及调整机制,该变更造成的投资增加如何解决?由于项目总投资基数较大,5%的调整机制对应投资额变化较大,难以由投资人直接承担;建议删除“如触及总投资调整机制,”这句话。
回复:磋商文件不做修改。无论是政府原因增加投资还是投资人原因节省投资,在5%范围内均不作调整。
7. 问题:政府责任,协助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场地外满足本项目基本运行所需的供水设施、供电设施、进厂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这些外电、进厂道路、供水等费用在项目建议书中投资估算中是否已考虑?如果没考虑,是否可以作为增量部分投资?
回复:请依据2.7条款,城区和各镇污水处理设施厂界外的供电、供水、道路的建设工作由投资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本项目暂定总投资不包括本部分费用,但政府方有权将之列为项目变更,纳入项目总投资,如触及总投资调整机制,超出部分则政府方按一次性补偿;同时,政府方也有权选择以可用性付费形式逐年支付。
8. 问题:建设:所有水处理项目在2018年10月1日前开始商业运行。这个时间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建设期两年相矛盾。以哪个为准?本项目是否有试运营期说法?如有,考虑多长时间?另外;商业运行与处理水量、环保验收是否相关?由于本项目只包含了干管长度的30%的支管网建设内容?支管网未必能全部建设完,如何保证主次干管能收集到所有的污水?其余的支管网由谁来投资、建设与运营?
回复:(1)以2018年10月1日前开始商业运行要求时间为准;(2)项目没有设定试运营期,但项目公司应考虑商业运营前的调试需要;(3)商业运营按《PPP项目合同》8.2条款执行;(4)本次项目含30%的支管,由投资方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
9. 问题:请提供项目前期工作中政府已完成的所有技术资料及报批文件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城区新美项目建议书与立项审批单、镇区所有前期已完成立项报批资料与批文、农村项目规划选址与项目建议书立项审批等文件);
回复:暂无法提供。
10. 问题:2.11污水供应中涉及“同时在运营过程中注重管网的维护和扩建”,请问在运营过程中涉及到的管网的扩建投资由谁来投,如果由中标投资人投资,则如何和政府计算服务费;
回复:请查看《PPP项目合同》2.1.2条款。
11. 问题:处理标准,请列出具体标准详细编号,或者给出具体指标要求;以免因标准年限不统一而产生歧义;
回复:市区城区新建污水设施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4-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其它标准执行磋商文件发布前的最新标准。
12. 问题:2.13污泥处置,在招标文件中,多次提到污泥处置要全县(市)统一考虑,请提供政府对应规划或污泥处置具体方案与选址;便于进行运距测算;由于本项目未涉及污泥处置部分投资,是否本处所提的污泥处置为项目公司负责运输至污泥处置中心,仅承担污泥运输费用,还是同时要承担交给污泥处置中心处置的费用?如果是后者,则请提供污泥处置中心处置污泥单价;如果是有项目公司自行建设污泥处置中心,该部分投资现有内容尚未涉及,是否按照新增投资部分与政府进行结算?请确认。
回复:项目公司需同时负责污泥处置的费用,项目不指定污泥处置的地点、方式,由项目公司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整体的妥善处置方案,本次污水处理服务费报价已包含污泥运输、处置等费用。项目公司可考虑单独建设处置设施或者委托相关具备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目前供参考的华新(恩平)水泥有限公司处置60%含水率污泥费用约为140元/吨。
13. 问题:表6-4中,农村污水只给了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养护费,是否为厂站污水处理服务费与管网运营维护费综合费用?
回复:农村污水处理站和管网的统一考虑,费用不进行区分,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维护费均包含污水处理站和污水收集管网的费用。
14. 问题:价格终审中,审定总投资与暂定总投资差异在5%以内时,该部分节省投资是否可以理解为是投资人优化管理的合理回报,而直接用投标时的暂定项目总投资作为结算依据?由于政府提出的变更使得审定的项目总投资未超过暂定的项目总投资的5%或者小于暂定的项目总投资时,如何处理?
回复:无论政府方原因还是投资方原因,使终审投资和投标报价暂定投资相差(±5%)以内,均以暂定投资为准。
15. 问题:调价机制中,市城区污水处理服务费是否纳入调价范围?
回复:市城区污水处理服务费纳入调价范围。
16. 问题:调价启动条件为定期评估,即自商业运营年度起,每3年调价一次;建议直接修改为“调价启动条件为定期调价,即自商业运营年度起,每3年调价一次;”
回复:磋商文件不做修改。
17. 问题:请提供《PPP项目合同》和《特许经营权合同》;
回复:已提供《PPP项目合同》,不本项目不单独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
18. 问题:2.24合作期满后的项目移交中,“项目公司在确保所有设施完好和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与前面“项目设施关键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90%、其它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80%、项目设施构筑物不存在重大破损”相矛盾,建议修改为“项目公司在确保所有设施完好率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移交标准的情况下”;
回复: 不存在实质性矛盾,前者要求整体性,后者要求再具体些,不采纳修改建议。
19. 问题:污水处理厂建设要求中,“所有臭气得到收集和处理,污水不外露,”污水不外露,是否要求整个污水厂所有有水面区域全部要加盖;如果是这样,会导致造价不足,且不利于设施、设备日常巡检与运营维护;且产生臭气区域相对有限,在生物好氧区及沉淀区不涉及到臭气问题,无需加盖除臭;建议厂界臭气浓度满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即可。解决居民对污水处理厂(站)“避邻”的难题,该问题需要在政府规划时就进行公示并确定,如果因为居民阻挠施工,政府有义务保证项目正常建设与运营。
回复:“污水不外露”更正为“污水不外流”,招标文件仅仅对污水、臭气等作总体要求,具体控制或达到什么的标准,环保部门的环境批复将作具体要求;解决居民对污水处理厂(站)“避邻”的难题,除政府义务协调解决方面外,也要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等问题上考虑不对居民造成影响。
20. 问题:请提供开平地区其余正在运行污水处理厂近几年实际运行进出水COD浓度,便于判断污水浓度能否满足招标文件约定浓度范围。由于每个汇水区域污水来源不同、且COD浓度受季节影响较大,所以浓度也会有较大的差别,即便管网无渗漏或地下水渗入,也不一定能保证污水厂进厂污水COD浓度;建议招标文件对于所有涉及约束污水干管或进厂COD绝对浓度的条款进行调整,以免将来考核时因客观事实无法达到而影响协议的正常履行;
回复:由于污水COD浓度存在地区差异,开平地区其余污水项目的COD浓度不作提供。磋商文件不做修改,考核机制请查阅合同文本,如对合同条款有建议请在法律方案中列出。
21. 问题:P19 3.6:能否提供本地区大品牌优质管的生产厂家名录及产品序列清单;如不能提供,可否由投资人自行选择?
回复:建议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不提供清单,也不指定具体品牌,仅要求采用大品牌优质材料。
22. 问题:农村以分流制污水收集为主;已建无山泉水、溪水等进入的那个合流排水管道的农村,可采用截污的方式收集污水,并对影响环境的渠段进行改造;对农村进行分流制改造难度大、影响面广;建议删除“农村以分流制污水收集为主”;修改为“农村污水收集以充分利用现状管网、沟渠为主;完善并修复可能污染水体的污水收集系统”;
回复:磋商文件不做修改。
23. 问题:鼓励改造已有排水明渠成为叠式雨水污水管,请问叠式雨水污水管具体形式是否有标准图集?如果有请提供标准图集号。
回复:具体形式不进行限制,请投资人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设计。
24. 问题:3.5污水量中,约定污水量不低于居民综合用水量,在协议履行与考核时存在较大的执行困难;由于居民综合用水量设计自来水用量、居民自备井等水量来源,很难完整统计;如按照人口当量来算,又存在生活上的实际差异;因此,建议安排进厂污水水量、保底水量等来直接计算;
回复:由于管网由投资方建设和运营,投资方有义务保障污水收集的有效性;由于建设规模由政府方设定,而污水排放存在不确定性,为降低投资方风险,已设定保底水量,故不采纳建议。考核标准请查看《PPP项目合同》,磋商文件不做修改。
25. 问题:出水水质标准中,“各污水处理设施最终出水执行标准将以项目环评批复为准,出水水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由于涉及到的很多项目尚未开展环评;如果环评批复与招标文件要求差异较大,对投资与运行成本影响较大?该问题是否可以按照2.7条原则作为因政府原因导致投资与成本变化,对投资人进行补偿?
回复:由于未进行环评工作,本招标文件仅对排放标准作整体性要求;投标方应根据自身实际经验,考虑投标报价是否能满足环保要求,不能单纯以政府方原因变更,向政府方索取补偿。
26. 问题:各镇区污水处理厂应配置污泥储存和处理设施,在满足国家、省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要求情况下,设计妥善的全市整体污泥处置方案。由于很多镇区污水厂规模仅250吨,每个厂都设置污泥储存和处理设施不一定经济合理,建议修改为“各镇区污水处理厂应在满足国家、省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要求情况下,设计妥善的全市整体污泥处置方案。”
回复:对镇区项目的污泥处置,没有作强制性单独处理的要求,投资方可结合本次整市打包项目统筹考虑,但必须满足相关法规要求,招标文件中已有相关说明。
27. 问题:污水处理设施应配置接入省控平台的在线监测系统,该在线监测系统同时在主管单位建立一个对接数据平台,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和处理。市区污水厂由于规模比较大,肯定要纳入省控,各镇区污水厂规模过小,是否纳入省控平台值得商酌;建议按照省控平台对应要求,需要纳入的纳入,不需要纳入不纳入。建议修改为“应根据省控平台的具体要求,将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接入省控平台;除此之外,所有的污水处理设施配置在线监测系统应在项目公司及主管单位建立一个对接数据平台,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和处理。”是否收取运维费用?如有,请明确收费标准。在线监测设施,是否由投资人投资建设,包含哪些监测设施和仪器?
回复:是否需接入省平台,要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执行;本次项目的总投资已包含厂区的设备、仪器等;修改建议不采纳。
28. 问题:污水收集管道应在投资限额内,确保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的水质和水量要求;该条要求很难确保;建议修改为“污水收集管道应在投资限额内,尽可能收集更多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以提高污水厂进水的水质和水量。”
回复:磋商文件不做修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建造由投资方负责,投资方应根据自身经验判断是否在限定的投资额内能保障污水收集的有效性。
29. 问题:各乡镇政府须协调村委会提供有效可用的设施建设用地,原则上污水处理设施占地以不超过2m2/(m3?d)标准设计;如果采用一些景观优美的生态处理设施或利用一些现有的水体进行水质净化,则占地面积有可能超过该标准范围;镇区及农村建议因地制宜选取处理工艺与设施;建议修改为“各乡镇政府须协调村委会提供有效可用的设施建设用地,原则上污水处理设施占地以不超过2m2/(m3?d)标准设计,在与乡镇或村委会协调一致的情况下,如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或利用现有水体进行水质净化,其占地面积可不受该指标约束”。
回复:由于村项目具体可用地块的面积暂未能完全确定,磋商文件中仅按相关规范作原则性限制,具体用地红线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各村委会或村小组商议确定,在此磋商文件不作修改。
30. 问题:3.12镇区污水处理设施给水,“投资人负责本项目临时性、永久性用水的设计、建设及投资,各镇政府给予协助”,投资人按照本项目范围,不涉及到供水业务;因此,建议修改为“各镇政府或村委会应负责为本项目提供临时性、永久性用水设施;投资人负责本项目临时性、永久性用水管网的设计、建设及投资,各镇政府给予协助;”
回复: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涉及供水方面问题,均有投资方负责,政府方给予协助解决。
31. 问题:“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很多边界条件如征地费用、青苗补偿费用、环评费用等进行了调整,各厂(站)的投资估算可以进行调整,但不能超过各厂(站)投资限额”,与投资额调整机制相冲突,建议修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很多边界条件如征地费用、青苗补偿费用、环评费用等进行了调整,各厂(站)的投资估算可以进行调整”
回复:招标文件已明确征地、拆迁由政府方负责,但如政府方确定该费用由投资方负责,则政府方通过可用性付费形式支付投资方;环评费用已纳入总投资,额度很小,且总投资额影响不大。磋商文件不做修改。
32. 问题:工程建设方案在评分表中放在了商务方案中,而在分册格式中却列到了技术方案中;附表三技术评审表的下注中,又涉及到“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的设计方案、工程建设方案、项目运营和维护方案、移交方案等综合评定”具体以哪一个为准,请确认。
回复:“工程建设方案”内容归属到《商务方案》,格式参照设计方案分册要求。附表三技术评审表的下注中,修改为:“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的设计方案、项目运营和维护方案、移交方案等综合评定”。
33. 问题:评审要点及细则中列出分为优[100-80]、良(80-60]、中(60-40]、差(40-0],是什么意思?是说最后评分合并是不按照具体分值来进行计算,而是按照优良中差来分类吗?列出各档的目的是什么?最终的计分方式究竟是什么?如果以具体分值为准,建议不区分优良中差档次,以免认为放大评分差距。
回复:每一点按百分制打分,按具体分数再根据权重进行计算。打分按磋商文件要求,不做调整。
34. 问题:要求项目负责人最好是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总公司的公司级人员,有利于项目高效实施;该评分细则对于小型公司评分比较有利,且是否在总公司与是否保持项目高效实施之间相关性不大;建议该条评分细则直接修改为“重点考查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资质、经验、简历(本行业工作时间、同类项目经历)等”。
回复:按磋商文件要求。
35. 请确认,在制作磋商文件文本时,“工程建设方案”内容,是归属到磋商文件第二分册《设计方案》中,还是归属到第三分册《商务方案中》?
回复:“工程建设方案”内容归属到《商务方案》,格式参照设计方案分册要求。
36. 关于开平市项目包前期工作与费用,因财务分析附表中无相应项,各项费用怎么计入投标报价中?
回复:各费用按相关要求在列项,财务附表格式仅为参考,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37. 关于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定额,因财务分析附表中无相应项,该项目费用怎样计入投标报价中?
回复:中标服务费不列入总投资,由投标单位负责。
38. 关于设计补偿费,请问该项费用怎么样计入投标报价中,因财务分析系列附表中无项目项?
回复:设计补偿费计入勘察设计费。
39. 招标文件中P152.15 最高限价中“为达到合理报价,投标人对任意一子总投资、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有效报价为限额的80%-100%”请问:管网运维费用报价是否无上下限?
回复:包括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运维费、农村污水处理服务费等报价均受限额约束。
40. P15 2.15条最高限价为5982.66万元/年与下表6-2、6-3 、6-4表中单项金额合计相差0.62万元;P5 4.1项目总投资为51258.02万元与P22各表合计51256.02万元不一致,相差2万元,请明确?
回复:更正:服务费最高限价为5983.28万元;总投资限价合计更正为51256.02万元。
41. 请明确城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服务范围。
回复:请查阅项目建议书。
42. 请明确,城区污水处理厂总体规划选址是否已经选好,与该污水厂选址是否一致,请明确?
回复: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选址地点进行投标方案设计即可。
43. P11页“项目投融资结构一成交社会资本应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开平市政府不参股项目公司。”
疑问:因考虑城区、镇区管网为可用性付费,是否可赐除该部分投资后,仅考虑城区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这部分投资额的30%作为注册资本?
回复:不采纳建议,注册资本需按总投资估算确定。
44. P11页(2)项目投融资结构“……开平市政府不参股项目公司…,经政府批准的第三方有权受让股权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
疑问:政府方在项目公司中不参股,但后续根据需求又可以参股,此条款有悖于公司法,且不合理,遵照PPP操作惯例,建议政府方在项目公司组建过程中适当参小股。
回复:根据申请政策性贷款的操作经验,可能需要政府方参与一定比例的股份,本条款仅为方便获得政策性贷款优惠利率而设置。
45. P14页2.11污水供应“城区、镇区项目均设置最低需求和最高需求,最低需求为本方案设计规模的50%,最高需求为设计规模的120%"
疑问:为避免本项目投资风险,城区/镇区污水处理服务费建议设置保底处理水量(最低需求量为设计量的50% )
回复:保底水量具有相应的支付机制,详见合同支付条款。
46. P12页“土地使用权利”
疑问:项目公司需自行承担与项目土地使用、房产等有关的各项税费。是指哪些税费,请列明?
回复:合作期内,因税种称谓、性质等可能有变化,本文件限定为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均有项目公司承担。
47. 泵站及管线建设场地土方平整至设计标高相关费用
疑问:本部分是否由招标人负责?
回复:土地平整工作均由项目公司负责,费用列入总投资。
48. P13页“2.7相关配套安排”
疑问:(1)如政府决定把征用土地费纳入总投资,建议该征地费设置上限为不超过建安费的20%的包干价,超过此价的部门由自行政府承担。
回复:不采纳建议,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城区和各镇污水处理设施厂界外的供电、供水、道路的建设工作由投资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本项目暂定总投资不包括本部分费用,但政府方有权将之列为项目变更,纳入项目总投资,如触及总投资调整机制,超出部分则政府方按一次性补偿;同时,政府方也有权选择以可用性付费形式逐年支付。”该部分属于项目红线外,投资责任应由政府承担,不应放入总投资。
回复:不采纳建议,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9. P15页“污泥处置费”及P25页“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配置污泥储存和处理设施,在满足国家、省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要求情况下,设计妥善的全县整体污泥处置方案。”
疑问:(1)本部分计入污水处理运营维护费成本中,请问本地是采用填埋、焚烧或其它形式?每吨处置费用及运输距离?
(2)全县是否是指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站)?
回复:开平市暂没有市政污泥专业的处置场所,成本由投资方考虑;全县(市)指本次捆绑打包PPP项目。
50. P23页“进出水浓度差将作为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可用性付费等绩效付费的重要依据。”
疑问:请问是否有考核细则?
回复:详见《PPP项目合同》。
51. P23页3.5污水量“城区污水量不低于污水收集范围内居民综合用水量90% 镇区污水量不低于污水收集范围内居民综合用水量80% 。 "
疑问:太理想化,广州治污几十年,到现在也未达到用水量的80%。这点是否合理?
回复:本条款根据上级的政策文件设定,磋商文件不做调整。
52. P12政府责任“协助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场地外满足本项目基本运行所需的供水设施、供电设施、进厂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
疑问:与P25中“3.11电力供应”及“3.12镇区污水处理设施给水、排水”相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投资方可利用现有的供水、供电、排水、进场道路等设施,如不能满足要求时,由投资方负责,政府方给予协助解决。
53.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3.7的规定以及本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要求,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的工艺流程均不作具体要求,因此,供应商所选定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与工可所确定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是否必须一致?可否存在差异?
回复:本项目对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不作强制性约定,镇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仅作为参考文件,投资方可以对其的技术工艺路线进行优化和调整。
54. 项目内容中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包括配套污水管网,如包括,请明确具体的范围。
回复:农村项目包含配套管网,具体范围按招标文件的总体要求执行。
55. P14页开平市前期工作与费用
疑问:可否提供已完成的9个镇的污水处理工可报告成果?
回复:提供相关资料。
56. P46页“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内注册公司)或国外注册公司类似资料”
疑问: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能否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回复:如三证合并,则可以。
57. P60-P63页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
疑问:因招标要求进行工艺设计,能否提供设计包、前期资料(已有管网、地形、初设),地勘报告及水文报告,发改立项文件,项目工程建设标准,以及对项目二次发包的招标方式(包括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
回复:本阶段能够提供的相关资料已经提供。
补充资料请上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更正公告栏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7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江门市水务局 | 地址:江门市农林东路9号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电话:0750-3886847 |
传真:0750-3886847 | 邮编:529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
联系人:徐丽 | 联系电话:020-62791626 |
传真:020-83371002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赵先生 | 联系电话:0750-3886847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平 | 联系电话:020-62791626 |
特此公告。
追踪项目进度:
江门市整市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污水处理设施-包组四开平市新美、9个镇区污水处理厂:http://plan.dowater.com/info/17225.asp
江门市整市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污水处理设施-包组三台山市12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http://plan.dowater.com/info/17224.asp
江门市整市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污水处理设施-包组二鹤山市双合镇生活污水处理厂:http://plan.dowater.com/info/17223.asp
江门市整市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污水处理设施-包组一恩平市3个镇(横陂镇、大槐镇和那吉镇) :http://plan.dowater.com/info/17074.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