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邓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邓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邓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2 项目地址:邓州市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信良好。
3.2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二年(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的社会保险(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明确的查询方式、电话及网站)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被授权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二年(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的社会保险(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明确的查询方式、电话及网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 月 12 日至2017年 1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
须拟任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报名。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和职称证;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包含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上涉及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网站查询页截图、查询电话和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施工图纸费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整。于开标3日前由企业法人基本账户转至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刘 先生
电 话:139493676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邓州市交通路020号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13343771766 1350763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