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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编号:SZZB-16116

  1.采购条件

  为完善墨江县各乡镇完整的供水系统、垃圾处理系统及排水系统,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本竞争性磋商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PPP项目已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墨政复【2016】222号批准并通过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目前已经完成本项目的财政可承受力评价与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现以PPP模式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采取PPP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人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为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概况

  2.1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1、供水工程:墨江县所属13个镇乡(龙坝镇、新抚镇、泗南江镇、雅邑镇、鱼塘镇、新安镇、文武镇、景星镇、坝溜镇、团田镇、龙潭乡、那哈乡、孟弄乡)的供水工程,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净水厂、配水管网。总投资约16334.37万元。

  2、垃圾处理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墨江县14个镇乡(通关镇、龙坝镇、新抚镇、泗南江镇、雅邑镇、鱼塘镇、新安镇、文武镇、景星镇、坝溜镇、团田镇、龙潭乡、那哈乡、孟弄乡)的生活垃圾处理及县城垃圾处理场(已建)渗滤液处理工程。

  卫生填埋场分别设在通关镇、新安镇、文武镇、景星镇、坝溜镇、团田镇及那哈乡,垃圾转运站分别设在龙坝镇、新抚镇、泗南江镇、雅邑镇、鱼塘镇、龙潭乡和孟弄乡。总投资约24692.06万元。

  3、污水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墨江县14个乡镇(通关镇、龙坝镇、新抚镇、泗南江镇、雅邑镇、鱼塘镇、新安镇、文武镇、景星镇、坝溜镇、团田镇、龙潭乡、那哈乡、孟弄乡)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总投资约13629.94万元。

  2.2资金来源

  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项目总投资54656.37万元,由30%自有资金与70%银行贷款构成,即自有资金16396.91万元,融资38259.46万元。注册资本占总投资的30%,政府授权主体需出资3279.38万元,占总注册资本金的20%;社会资本方需出资13117.53万元,占总注册资本金的80%。

  2.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已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已经编制完成。

  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2017至2019年),运营期为27年(2020年至2046年)。

  3.合作范围及运作方式

  3.1合作范围:根据财金[2014]76号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和财金[2015]21号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要求,政府负有支付义务的PPP项目中,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等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价。根据县财政与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适宜采用可行性付费的方式以运营补贴的形式作为社会资本的回报来源。本项目由政府授权主体与中选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出资总额16396.91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拟定政府资本占全部资本的20%,社会资本方出资占全部资本的80%;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职责。最终的投资以及股比结构,由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

  3.2 PPP运作方式: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项目适宜的运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社会资本成立的项目公司在合作期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墨江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本项目中取水工程、配水管网工程、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转运站工程、县城渗滤液处理站工程、污水站的三通一平、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及工程措施费的工程投资没有计入财务评价的成本计算。对于未计入财务评价成本计算的部分内容,其运营模式另行商定。

  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由政府购买社会资本方提供的基础设施的可用性服务。需以政府以运营补贴的付费方式来支付社会资本方的相关建设、运营等成本及收益。

  4.融资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到位时间并无特别要求,即本项目公司的各方股东可以分期分批出资,但出资时间及次数应以满足项目的实际建设、运营需要以及法律规定为原则。本项目除政府资本外,其余投资额由中选社会资本方投资或融资,政府积极支持社会资本方并为社会资本方融资提供便利,包括允许以项目收益权质押进行融资等。本项目总投资由30%自有资金与70%银行贷款构成,即自有资金16396.91万元,融资总额约38259.46万元。

  在选定社会资本方并签订相关协议后,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授权合资主体建立共管账户,双方按照拟定股比打入现金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占总投资的30%,政府授权主体需出资3279.38万元,占总资本的20%;社会资本方需出资13117.53万元,占总资本的80%;双方共同出资16396.91万元,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

  5.投资回报

  本项目属于具有向最终用户收费机制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社会资本在项目中投入的资本性支出、运营维护成本及相应的利润宜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成立后,整个项目周期政府方以该项目名义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到的各类专项资金归政府方,作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扣减数额。

  项目内部收益率超过10%以上(不包括10%),则政府方参与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双方另行商定。

  6.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6.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6.2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注:本项目所称社会资本指在我国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墨江县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

  6.3社会资本方或者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信用评级不能低于A级。

  6.4在经过合法的,且双方认可的评估程序前提下,社会资本方愿意承担已发生的工程债务。

  6.5社会资本方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社会资本采购过程中,其融资能力成为重要考量因素。当项目出现重大经营或财务风险,威胁或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其可要求社会资本方具有改善管理、增加投入或接管项目的能力。

  6.6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社会资本方主体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牵头单位的注册资本为准(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为准)。

  6.7本项目联合体至多允许由2家独立的社会资本组成,具有关联关系的2家社会资本视作2家独立的社会资本。

  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财务投资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选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6.8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投资能力,具有不少于6亿的可用的融资授信证明。(提供与银行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或银行授信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7.采购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符合法定条件的,同时也将依法承担施工总承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8.1请于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204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贰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人的以上证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8.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8.3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并另加邮寄费每套100元(人民币),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磋商申请人寄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9.响应文件的递交

  9.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上午时09:00分,地点: 墨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204室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871-65015607

  传 真:0871-6501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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