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辽宁盘锦市辽河中路泵站污水截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代码:04272016050481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河中路泵站污水截流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辽河中路泵站污水截流工程的批复、盘发改投发[2015]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河中路泵站污水截流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起辽河中路泵站,西至李家泵站。

  2.2合同估算价为600万元。

  2.3招标范围:铺设排水管线和修建检查井等工程

  2.4工期要求: 2017年5月 1日开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竣工,计划工期 245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至 2017年 1月 2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2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1月 24 日至 2017 年 1 月29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2月 13 日 14 时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双吉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兴隆台区惠宾大街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园丁新村二期

  联 系 人: 张先生联 系 人: 孙迎春

  电 话: 0427-2823749电 话: 15042769595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刘 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