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农学院委托,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西校区污水处理配套设备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西校区污水处理配套设备
2.项目编号:MZTJ-DL-20170100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采购明细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及相关配套完整设备1套。要求2017年2月28日前设备必须安装调试到位并保证处理后的出水需达到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A标准要求,即达到地表水ⅳ类水水质标准。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污水处理设备及相关配套完整设备1套。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48.5 |
三、项目预算
448.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 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商的设备唯一指定授权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1-19 到 2017-01-2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层1505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上述材料都需加盖公章,到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层1505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2-09 14:00
2.开标时间: 2017-02-09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郑淼、王彤
2.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农学院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亮:2378128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611619-80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农学院、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