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从化市江埔街201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从化区江埔街凤院村、黄围村、锦三村、鹊塱村、凤一村、高峰村
2.3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有:对从化区江埔街凤院村、黄围村、锦三村、鹊塱村、凤一村、高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处理站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2.4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对从化区江埔街凤院村、黄围村、锦三村、鹊塱村、凤一村、高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处理站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具体详细招标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国家法律经营。(注:新证为三证合一)
注:注册资金必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
3.2资质等級: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本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60周岁或以下(至2016年底,以建造师注册证书登记为准),同时具有市政专业中级(持有中级职称五年以上)或以上职称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报名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不接受该投标人的报名。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5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分别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并提供身份证信息。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兼任。
3.6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满足本项目的最低要求(详见附件三)。管理人员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须附二代身份证、相应岗位证或相应资格证、职称证、学历证的复印件。
3.7投标人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在从化区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为商业金融信息类用途,非住宅类等其他用途。如为自有,提供产权证明;如为租赁,提供从化区地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及完税发票。(格式见附件二)
3.8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否则不接受投标。
注:诚信档案应提供相关网页内容。
3.9企业2013~2015年连续叁年盈利20万元以上,没有偷税、漏税情况,没有资不抵债(以具备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10投标申请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申请人提交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注册所属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1)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2)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3.11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报名、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报名、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申请人在安全生产、合同履行、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相关领域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
(说明:本款第(11)项规定的情形,在资格审查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申请人不需提交证明文件)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报名费:
(1)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图纸费500元/套,售后不退,不购买者,视为放弃投标。须在投标报名时缴纳及购买。
(2)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公告的发布、报名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布公告(不少于5天):2017年1月23日0:00至2017年1月28日23:59 (发布公告的同时接受投标报名);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投标人自行关注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2报名地点及提交资料:
5.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于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窗口 报名(原件核查):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递交);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②、③项资料一式二份,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每页加盖法人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④从接受报名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5.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第 开标室,如有变动,以交易中心屏幕显示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报名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IC卡,否则后果自负。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不足3人,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平均报价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8、踏勘现场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性、特殊性、施工范围广、工期短、影响交通等情况,为了施工期间不严重影响群众日常出行,为能顺利的履行施工合同,需有效高效的制定出交通疏流方案,拟参加投标企业的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在2017年2月4日前正常上班时间携带其身份证原件[联系人:朱小姐 13556011948 ]登记。登记确认后,前往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车辆及其它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已参加投标单位自行负责),然后持招标人确认其已踏勘现场的有效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报名。经登记确认的人员名单和资料在随后的报名及投标中不得更改。
9、/
10、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投诉电话:020-87978726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8号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纳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2607号
邮 编:510900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0-87985023 电 话:13580583094
传 真: 传 真:
2017年1月1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公函
致: (建设单位)
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工程施工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
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一旦中标,中标后一定严格按照招标公告附件四“投标人承诺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固定办公场所情况表”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和固定办公场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一定驻从化办公,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人承诺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固定办公场所情况表
序号
人员、办公场所
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承包人承诺的
数量
资质要求
数量
相关情况
1
项目负责人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市政专业中级(持有中级职称五年以上)或以上职称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持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3
财务负责人
1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助理会计师(含)以上证书。
4
专业工程师
2
持有管道、市政中级或以上职称各1名。
5
施工员
1
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6
专职安全员
1
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
质量员
1
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
8
材料员
1
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9
资料员
1
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10
标准员
1
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证书。
11
劳务员
1
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劳务员岗位证书。
12
机械员(机械设备管理员)
1
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机械员(机械设备管理员)岗位证书。
13
造价员(师)
1
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造价员(师)资格证书。
14
测量员
1
持有建设部门(非劳动部门)颁发的测量员岗位证书。
15
固定办公场所
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在从化区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须为商业金融信息类用途,非住宅类等其他用途。如为自有,提供产权证明;如为租赁,提供从化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及完税发票)。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注:新证为三证合一)
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7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市政专业中级(持有中级职称五年以上)或以上职称、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8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分别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并提供身份证信息。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原件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9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0
拟投入本工程的财务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助理会计师(含)以上证书、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
拟投入本工程的专业工程师的职称、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2
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造价员(师)、测量员各1名的岗位证书、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详见附件三)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3
投标人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在从化区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为商业金融信息类用途,非住宅类等其他用途。如为自有,提供产权证明;如为租赁,提供从化区地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及完税发票。(格式见附件二)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4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提供相关网页内容。
原件(网上打印页)
须提交书面资料
15
企业2013~2015年连续叁年盈利20万元以上,没有偷税、漏税情况,没有资不抵债(以具备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6
投标申请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申请人提交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注册所属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1)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2)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7
现场踏勘证明材料(不用装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无提供原件备查的将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