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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同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招标

发布时间:2017-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建信厦勘招[2016]03号 的 同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发改投资[2016]8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同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 ;

  2.2. 建设地点: 厦门市同安污水处理厂 ;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同安污水厂用地红线内,主要对现有10万吨/日尾水进行提供改造,建设内容包括:1、对原有DE氧化沟、二沉池、加药间及配电间进行改造;2、新建中间提升泵房、混凝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废水池、超滤膜车间、中间缓冲清水池、化学清洗中和水池、接触消毒池、次氯酸钠消毒剂投加车间、碳源投加车间、回用水泵房等建筑和设施,新增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27823.0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6788.85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待定 ;

  2.7. 勘察周期: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送审的详细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备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

  (3)本工程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待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至 2017 年 2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 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元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1)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到账,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应由营业地在厦门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指那些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缴交金额和时间以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一同提交。(3)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应处于使用期限内,缴交金额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同递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7 年 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云顶北路842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可以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代替)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 ,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乙级 ,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的浮动幅度值以及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8楼 ,邮编: 361000 ;

  电话: 18906017230 传真: / ;

  联系人: 黄政道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龙欣里19号401室 ,邮编: 361009 ;

  电话: 13313856959 传真: / ;

  联系人: 王盼盼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帐户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40379501040000333。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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