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ZB-SG2016029/JL2016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息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2.2项目概况:改造规模2.5万吨/日。
2.3工程地点:息县。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2.6标段划分:
施工标一个标段;监理标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建工程;
(5)、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在有效期内);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是本单位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或查询网址);
(7)、企业业绩:近三年内具有3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提供2个业绩,必须正在运行,并且运行正常;
(8)、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项目总监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是本单位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或查询网址);
(6)、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5.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即日起至2017年 2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施工标: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未在建工程承诺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企业业绩、企业信用报告。监理标: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带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受理。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3开标时间:2017年 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4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息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5963222
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路49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6-8130372
监督单位: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636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