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民财采购【2017】9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子镇污水处理工程二次,该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民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庄子镇污水处理工程二次
2 建设地点:民权县境内
3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4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5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6 标段划分: 一标段:厂区建设
二标段:市政管网
三标段: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
1.1本工程施工建设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认证);
1.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环保或建筑类中级工程师职称。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承接的项目(无在建承诺);
1.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并已参加社会保险。
1.4企业具有2013年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1.5信誉要求: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二标段:
2.1本工程施工建设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具有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承接的项目(无在建承诺);
2.3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并已参加社会保险。
2.4信誉要求: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审计报告为参考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5企业具有2013年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2.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三标段: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担任正在施工和承接的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
3.3信誉要求: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审计报告为参考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 年2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4.2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原件备查)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表明标段,否则不予接受);
4.3报名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通泰路西南角蓝天空港1号楼1单元2404室。
4.4一、二标段招标文件及报名费用1000元,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及报名费用500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83708081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5138666565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