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0506120140009招标备案号:12042017024001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北施工[2017]02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铁东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已由 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 以 河北审批投函[2016]3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217729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铁东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3365.6平方米,总投资约为28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北区广贤道与智贤道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铁东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外及景观工程,总面积约为1976.4平方米。最大建筑单体面积约116.04平方米,地上最高1层,最高建筑高度约2.10米,最大跨度约为9.00米,最大基坑深度约6.20米。招标范围为室外及景观工程,包括消防水池、污水处理工程(沉淀池、浓缩池等)、消防泵房、道路铺装、景观工程等。本工程总投资约350万元。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7年03月11日 至 2017年05月1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为本单位职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出具任命书;(2)正项目经理均应具备《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2 月 8 日 至 2017 年 2 月 14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2月08日至2017年02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804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苏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正义道10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志刚 电话:86295616
传 真:2391262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武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王禄 电话:23912625
传 真:23912625
日期:2017 年 2 月 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河北区建筑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秦琳
电话:26242325传真:26242325电子邮箱:ytk888@sohu.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