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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2-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三次)经弥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批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我公司受弥勒市公安局委托,就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一、采购货物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三次);

  二、采购货物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弥勒市看守所;

  2、项目要求:按照甲方给出的设计方案做出施工方案并配备完整的设备,施工单位按照自己做出的施工方案进行该项目的施工,施工方案需满足甲方的需求,生活污水每天处理量需达到75m³,并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预算金额:577000元;

  4、设备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后终身提供维修服务;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工期要求:中标后60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供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供货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投标的还须具备:

  (1)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相关经营范围;

  (2)谈判申请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和安装调试,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代理书);

  (4)投标供应商具有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谈判文件购买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01月15日—2017年01月21日,8:00—11:30时,14:00—17:30时;

  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2);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请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等至招标公司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公司不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谈判单位自行查询,开标时提供即可。

  六、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14: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3月1日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

  招标人:弥勒市公安局

  地址:弥勒市

  联系人:戴文秀

  联系电话:135773020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2

  联系人:沈媛媛

  联系电话:13208853488

  2017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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