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张郭镇罗么村、刘西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
项目编号 |
S3212810351000071 | ||||||||||||||
招标人名称 |
兴化市张郭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州天正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张郭镇罗么村、刘西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投资 58.16062 万元 | ||||||||||||||||
建设地点 |
张郭镇罗么村、刘西村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 年 02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 年 02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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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含 ) 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 2.6 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3—6 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1 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 ||||||||||||||||
投标报名及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2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 至 2017 年 02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 从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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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兴化市张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州天正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电话 |
18952689698 |
电话 |
0523-83324779 |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徐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