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拟就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SZB-2017-1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环保项目管理中心下设五个污水处理厂2017年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运维服务。
作业服务期限: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5.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符合《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在本省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维的建设运维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内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②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负责承担建设与运行维护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能够连续、稳定运行,无弄虚造假行为,未发生重大运维责任事故,无环保部门通报批评记录;
③在湖北省内有注册服务机构和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队伍,技术服务人员应持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原理,具有按相应技术规范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能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理服务;
④在湖北省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和符合建设与运行维护条件的实验室,并建有专门的备品备件库。
(2)承诺提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备用机。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且证书服务项目中含有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行服务能力和现场端信息系统运行服务能力。
(4)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两项及以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运维服务的业绩合同。
4、资格审查资料。谈判供应商在该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以下资格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后审: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按月、按季、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二个月中任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由授权单位统一缴纳到个人的发票或收据;由授权单位统一缴纳不能划分到个人的,应同时提供注册地社保机构证明其个人所在单位(即授权单位)缴费的证明,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最近缴费明细(法人参与投标时则需提供相同的社会保险材料);
(6)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7)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任一月份的纳税凭证;
(8)提供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内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证明材料;
(9)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负责承担建设与运行维护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能够连续、稳定运行,无弄虚造假行为,未发生重大运维责任事故,无环保部门通报批评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0)在湖北省内有注册服务机构和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队伍,技术服务人员应持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1)在湖北省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和符合建设与运行维护条件的实验室,并建有专门的备品备件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承诺提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备用机的承诺书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3)有效的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且证书服务项目中含有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行服务能力和现场端信息系统运行服务能力;
(1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信息截图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5)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两项及以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运维服务的业绩合同。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 2月 22 日起至2017年 2月 24 日(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谈判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号金安阳光大厦21楼109-108)购买谈判文件;
3、文件售价:每本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2月 27 日9:30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区罗河路4号)。
八、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 2月 27日9:30时;
2、谈判地点: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区罗河路4号)。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徐 平 联系电话:13886718915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罗河路4号
2、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金林 联系电话:18571021024
联系地址:宜昌市珍珠路109-107号(金安阳光大厦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