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屏边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屏边县人民医院、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屏边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招标编号、内容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屏边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招标
2.2项目编号:FJMZ20161130
2.3招标内容: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该工程要求承包方实施交钥匙工程。
2.4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与设备的安装调试;
2.5质量要求:按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经验收达到合格;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年)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为50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3.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目前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的;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提交(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在云南省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且需在投标文件内附有相关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昆明市滇池路453号(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行50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份,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⑤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昆明市滇池路453号(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行50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边县人民医院、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03868633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53号(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行50米)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871-64581136
日期: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