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福建德化县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3-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德化县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德化县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德化县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

  项目编号:XSCGDH2016428T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德化县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

  联系方式:黄先生 159059212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杨小姐 0595-2867998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谈判供应商应符合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应提供书面承诺)2、谈判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4、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次氯酸钠溶液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3月07日 08:30 至 2017年03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86.7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03月07日起至2017年03月13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谈判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后,应将购买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购买谈判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谈判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3月07日 08:30 至 2017年03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3月14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4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3月14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中小企业参与谈判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1.1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③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谈判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④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若未提供以下所有相关材料,则本项内容不予价格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统计表》(格式附后)。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3)谈判供应商提供谈判供应商(小、微企业)和谈判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

  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

  (4) 谈判供应商及该价格扣除产品企业的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并加盖谈判供应商的公章。

1.2 、额外价格折扣:节能、减排、环境标志部分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 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中央、省出台的同类型加分因素不重复计算。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谈判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最低评标价法

10%(含10%)至50%(不含50%)

给予每个品目单项报标报价5%的价格扣除

50%及以上

给予每个品目单项报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德化县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XSCGDH2016428T

  二、项目名称:德化县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

  三、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四、谈判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符合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应提供书面承诺)

  2、谈判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次氯酸钠溶液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五、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6.7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标。

  六、谈判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03月07日起至2017年03月 13日止。

  七、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03月07日起至2017年03月13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谈判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后,应将购买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购买谈判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谈判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八、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4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03月14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十、谈判文件发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杨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5905921230。监督部门:德化县采购办。

  十二、谈判文件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谈判保证金专户: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