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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无损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炼【2016】2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无损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无损检测。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长青路特1号。

  2.3建设规模:改造已有400m3/h含油污水系统,新建400m3/h二级浮选装置1套、新建200m3/h辐流式二沉池1座,新增离心污泥脱水机1台,配套机泵及药剂储罐等,改造已有200m3/h含盐污水系统,新建200m3/h后置反硝化滤池1座,新建400m3/h曝气生物滤池(BAF)及臭氧接触氧化池各1座及其余配套设施完善。

  2.4建设投资: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815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无损检测及其他武汉石化2017年度单项工程无损检测费用小于100万元的工程项目检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B级),获准从事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等工作;

  (3)持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含理化试验时);

  (4)持有省级及以上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5)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2014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无损检测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高级(Ⅲ)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2)技术负责人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高级(Ⅲ)四项资质之一的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3)对应检测项目专业检测人员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中级(Ⅱ)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 3 月 8 日至 2017 年3月13 日(工作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2)购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新华东路9号中石化工程部南京项目管理中心7楼717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购买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增值税开票信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

  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 年 3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

  6.2截止时间:2017 年 3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招标分部。

  6.4递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沿河南路109号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招标分部4楼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 年 3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招标分部。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沿河南路109号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招标分部4楼。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长青路特1号;

  邮编:430082;

  联系人:杨艳霞;

  电话:027-86595724;

  传真:027-86515043;

  电子邮箱: yangyx.wh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

  邮编:100029;

  联系人:沈炳江;

  电话:025-57784325/13912985361;

  传真:025-57785481;

  电子邮箱: shenbj@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其他(特别提醒)

  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ebidding.sinopec.com)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该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该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方可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未事先在网上进行报名或未报名成功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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