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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增排污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为提升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服务水平,拟实施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增排污设施工程,本工程项目法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执行机构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西安绕城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招标。本工程已列入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2016年公路养护工程计划(陕交建发〔2016〕97号),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陕交建函〔2016〕748号)已经交通集团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增排污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增排污设施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曲江、汉城服务区南北两区餐厅后增设污水处理设备、除烟设备、砖砌隔油池并敷设相应管道,建安费投资约298万元。

  2.2计划工期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增排污设施工程计划于2017年5月5日进场,2017年7月4日前完工(暂定),共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3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年审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书(A级)。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累计完成不少于2项6000平米以上单体建筑工程;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年均完成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在开标前存在上述关系的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关系,其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投标。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西安绕城分公司0714室(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12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6日下午15: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15: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西安绕城分公司2楼会议室(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12号)详见大厅公告。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在招标结束后全部退还,退还投标现金担保时,一并退还利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联系人:环女士

  电话(传真):(029)89323182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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