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的委托,对 广州市花都区十三条河涌水环境治理黑臭河涌污染源摸查及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编制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703-ST100938-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十三条河涌水环境治理黑臭河涌污染源摸查及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710,000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花都区十三条河涌水环境治理黑臭河涌污染源摸查 |
1 项 |
人民币 567 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摸查和报告编制 |
花都区十三条河涌水环境治理黑臭水体治理 方案编制(一涌一方案) |
13 项 |
人民币 104 万元 | |
合计 |
人民币 671 万元 |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6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 水利工程咨询乙级资质;
(2) 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咨询乙级资质;
3. 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应提供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咨询专业: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09日 至 2017年03月3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建设大马路3号党校大厦71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31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3月31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建设大马路3号党校大厦616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09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43号 |
联系人:桂文权 | 联系电话:020-36810158 |
传真:83713041 | 邮编:5108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 |
联系人:叶钟云 | 联系电话:13570925363 |
传真:020-83713041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栋洲 | 联系电话:18898328580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洋 | 联系电话:15811888550 |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