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JS170307-015
一、建设单位: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苍南县灵溪镇浦内洪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三、工程地点:苍南县灵溪镇
四、立项文号:苍发改投立(2017)4号
五、工程概况:投资金额约101万元
六、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污水治理工程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九、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符合苍政发【2013】19号文件规定的除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提交材料:
1、交易证、工程承包报名表(一式三份)、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2、项目管理班子(五大员: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任命文件)、注册建造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安全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十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3月9 日至2017年 3月 13 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休息)
十三、报名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十四、招标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58720567 联系电话: 0577-68897252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