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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生态新城水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FJTC-1711002

  开标时间:2017-04-06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C-171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生态新城水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7】基字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明生态新城水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沙县大洲大桥西侧。

  2.3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建设总规模为2.5万m3 /d。近期建设规模为0.5万m3 /d,用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外截污系统(管网2070米,其中:D300HDPE 缠绕管1085米、D400HDPE缠绕管960米、D300倒虹管25米、中途提升泵站二座)。厂外江滨绿化工程21330平方米。项目近期投资估算约4611.18万元。

  2.4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43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其中勘察设计周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直至取得施工图审核合格书及质量安全监督、开工许可等手续办理)180日历天,施工工期250日历天(节点工期:2017年12月31日完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施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三明生态新城水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污水厂厂区构筑物建设,道路景观,污水管道及周边绿化,工艺设备、办公及生产用房等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勘察成果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④设备单机及联动调试、试运行、操作人员培训、竣工验收及其他服务及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中必须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专业为给水排水工程)证书,且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注册证书上未体现单位的应提供社保证明。若设计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设计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8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匿名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2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允许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采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附件2。)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生态新城,邮编: 365000 ;

  联系人: 叶工 :电话 0598-88628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13248;

  联系人:袁女士、庄先生、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1 5843 4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5845726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方式:0598-5841453、0598-582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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