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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当湖街道东升南区(1-84幢)、吉祥小区(1-28幢)阳台污废水收集治理工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当湖街道东升南区( 1-84 幢)、吉祥小区( 1-28 幢)阳台污废水收集治理工程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投 [2017]32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 筹和银行贷款 , 招标人为 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东升南区和吉祥小区。

  2.2 建设规模:东升南区小区改造主要工程量有 :DN100 管道 1695 米 、 DN160 管道 2420 米 、 DN225 管道 1728 米 、 500*500 检查井 237 座、 300*300 检查井 454 座、道路修复约 2963m2 、管道疏通 2000 米 及绿化恢复等。

  吉祥小区改造主要工程量有 :DN100 管道 1610 米 、 DN160 管道 1510 米 、 DN225 管道 2526 米 、 500*500 检查井 132 座、 300*300 检查井 169 座、道路修复约 2259m2 、管道疏通 1000 米 及绿化恢复等。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按(嘉建【 2017 】 1 号)文规定,本项目属于房屋建筑工程三类项目。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算造价为 447.7 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 410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无在建工程。

  3.3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 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 5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 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 2008 】 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 6 )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 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7 ) 投标人须经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且评定等级为合格(即 B 级)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ztb.pinghu.gov.cn/ )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17 年 3 月 10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2856978863@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15 日 。招标人将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 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4 席位费 200 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0 室 (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特别说明

  7.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叁万元 人民币,采用网银转帐方式。由于网银转账具有时差性,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 16 : 00 点前完成项目报名和支付。投标人请按照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资料下载 - 建设工程资料 - 网银保证金流程说明(非CA版) 流程进行操作,未能进行注册、报名以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咨询电话: 0573-85061728 。

  7.2 未办理 IC 卡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请到嘉兴市建管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企业基本信息和拟在嘉承接业务的注册师等情况录入嘉兴市 IC 卡自助报名管理系统。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刷 IC 卡,如拟派项目负责人 IC 卡不能锁定的( IC 卡未刷、 IC 卡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等),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7.3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 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 2014 年 4 月 7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 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长胜路 410 号 地 址: 平湖市东湖大道 633 号汇银大厦 11 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系 人: 谢 先生 联 系 人: 蒋 先生

  电 话: 0573-85021535 电 话: 0573-85272555

  传 真: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856978863@qq.com

  2017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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