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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及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7-3-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及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及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外包项目

  2.2 实施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3 项目内容:第一包: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外包项目;

  第二包: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外包项目;

  2.4 服务期限:第一包: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外包项目1年;

  第二包: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外包项目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4年2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第一包(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外包项目):投标人须具备长期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污水处理运维管理经验,能够良好的处理医院与环保部门关系,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第二包(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外包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消防维保一级资质,在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三级甲等医院进行长期维保工作,并通过国家公安部消防维保检查合格,须提供业绩单、合同;被市消防支队评为“优秀先进单位”,在本行业维保工作中技术精湛、服务优质、无不良记录、能够良好的处理医院与消防部门关系,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4) 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注: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5.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名爵大酒店22层)

  5.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7.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第一包壹万元、第二包贰万元,须在开标前缴纳;

  8.2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账 号:368250100100004451

  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如果没注明是“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衡阳市船山大道69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34-827913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名爵大酒店22层

  联系人:解女士

  电话:151974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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