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武镇中心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武镇中心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015]80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农村人居环境信贷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 马武镇桦榕社区、均田村、民协村
2.2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二级污水管网3422米,三级管网4642米,截流井4座,污水检查井128座,沉泥井15座,化粪池29座,一体式提升泵站1座。总投资约为398.32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马武镇中心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施工设计图、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3 月 15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flggz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
地址:涪陵区马武镇
联系人:左主任
电话:023-7273202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3-72218867
2017年 3 月 15 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号:346170100100003767010353
户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渝涪支行营业部
账号:50001310100050205903-0009
户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枳城支行
账号:9558853100001543069
户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
账号:01540164300000731031
户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1:投标企业缴纳保证金时请按上述账户认真核对账户信息。保证金缴纳只接受转账(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电汇),柜台存现视为无效。
备注2:请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节假日顺延)确定没有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回单电子件发送到邮箱(cqsflqggzyjyzx@163.com),我们会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