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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经 番治水办[2016]26号 批准,并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按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现通过网上随机抽取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专业内容:□房建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概算(含工程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注:设计交易需填写)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按《广州市番禺区惠民一号工程河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番禺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农村(远郊)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番“惠民一号”办[2013]50号)解决)。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4586113

  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34801616

  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注:代理机构不得承包所代理的项目,也不得为所代理项目的报名单位提供咨询、监理等可能影响交易公正性的服务。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村总人口约29500人,现拟对农村日常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式处理,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总投资约2970万,建安费约1144.2万元。

  2.承包内容及规模: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应同时提交概算及计算书)、竣工图编制,招标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3.发包价:勘察设计费暂定48万元(其中勘察费8万元,设计费40万元),设计费结算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其中基价按番禺区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0);勘察费结算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若勘察设计费最终结算价超出48万元,按48万元结算;最终以区财政局评审为准。

  4.承包方式: /

  5.时间要求:(1)设计工期: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稿,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后,20个工作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 20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五、交易公告及报名时间:从2017年3月16日0时0分至2017年3月20日 23时59分。

  注:1.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2.交易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类项目)、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因此导致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承包意向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六、本公告及修改、补充材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发布,项目相关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请自行在网站下载(如有)。

  七、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承包意向人已进入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

  (二)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若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不同类别项目承包人的要求条件:

  1.承包意向人需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注:若承包意向人不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勘察资质,可与广州市勘察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2.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高级技术职称(给排水专业)资格。

  八、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公告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出现网络中断的,可以顺延1个工作日。

  (二)网上随机抽取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小额项目交易系统。

  (三)网上随机抽取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

  九、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一)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二)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三)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十、网上随机抽取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十一、承包意向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结束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前,应当暂停小额建设项目的交易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4586113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环岛南路312号

  十二、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承包意向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村,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施工类)

  十三、建设单位开展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时,应当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ggzy.cn/)小额项目交易系统填写工程项目申请,附件上传项目的审批、核准资料或者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工程发包价及预算情况和交易公告(注:交易公告需要上传一份word版本,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pdf版本。以上附件均无需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交纸质材料)。

  附件一:承包意向承诺函

  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若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附件一: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函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一、本公司已详细了解了建设单位发布的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二、本公司承包意向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并受此约束。如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本公司同意延长。如在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本公司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如获得承包资格,本公司将承诺按交易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及质量要求完成并移交本项目。

  四、本公司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本公司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2.本公司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转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有关人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交易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 本公司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犯罪记录。

  4.严格遵守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如违反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施工类)

  5.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交易文件编写、监理工作,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施工类)

  6.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将按照我市有关劳务规定执行。

  7.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不无故放弃承包资格。

  8.本公司在建设工程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9.本公司认真研究了交易公告的有关规则,充分考虑了因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对随机抽取结果产生的影响,并接受此次随机抽取结果。

  如经查实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或广州市勘察类小额工程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

  (若联合体双方均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若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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