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狮岭镇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后期维修管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702-ST10511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狮岭镇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后期维修管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73,520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编号:GCESCDL005752。
2.采购项目名称:狮岭镇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后期维修管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其他服务)。
5.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项目内容及要求:狮岭镇新扬村、振兴村、集贤村、旗新村、西头村、联星村、义山村共7条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日常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证狮岭镇上述7条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得到有效管理,实现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治理成效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未被查封和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已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3)、不允许供应商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5)、现场考察乃至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供应商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均不负任何责任;
(6)、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格式见招标文件表5-7);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版本见招标文件表5-6或穗财采[2012]275号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17日 至 2017年04月0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路26号建桥大厦六楼603(花都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7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7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
联系人:杨灶杏联系电话:020-86846456
传真:020-86846456邮编:51085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联系人:朱洁琳联系电话:020-36997068
传真:86669469邮编:5100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章根 联系电话:1382503388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胡锦联系电话:020-3699706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fujain
2、招标文件:附件 发布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