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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常熟浦发第二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 的 常熟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 目前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企业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设计的投标。

  2. 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江苏省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103号东面(原丰泰地块) ;

  (2)所属地区: 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3)建设规模: 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1800吨,年处理垃圾 65.7 万吨,配置 3×6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1×30MW 和1×15MW两台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采用“SNCR 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烟气净化干法处理工艺。建筑最大高度约80米 ;

  (4)项目用地: 约为54662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357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676.2平方米;

  (5)投资总额: 93512.3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 73611.44 万元;

  (6)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7)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8月1日

  (8)工程建设周期: 20个月

  4.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 项目范围内完整的工艺系统及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 。其中 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进料系统、垃圾焚烧炉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汽轮发电机组、电气系统、热控系统、给水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通迅系统、节能环保及室外工程、综合管线等 。

  (2)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三维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及协调施工单位等其他配合 。

  5.费用

  (1)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和市场情况,招标人公布的设计招标范围和内容的工程设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700 万元。

  (2)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6. 设计工期:中标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投标申请人资格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1)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住建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②住建部颁发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设计资质;

  (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投标申请人应至少具备 1 项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之日的前 3 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项目垃圾日处理能力≥1000吨且单炉日处理能力≥500t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业绩(炉排炉)。设计业绩及时间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请申请人于 即日起至 2017年3月22日 下午 16:00 的工作时间到 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华山路北延信步华庭(臻园)会所 )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单位需准备好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9.其他: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 通用文本格式 ;(参考通用文本格式,从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载http://(登陆后查看)ion?newid=39063&statsuph=110 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二)附件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3)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原件现场核验。

  (5)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应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最近三个月)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其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

  (三)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起止时间及投递箱号

  (1)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3月 23日 上午 09:00

  (2)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止时间: 2017年3月30日 下午 13:00

  (3)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投递箱号: 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4号箱

  10.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本数),重发招标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本数),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1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103号

  联系人:周铭洋 传真 电话:0512-51920337

  邮编:215500 E-Mail:office_cspf@vip.163.com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熟市华山路北延信步华庭(臻园)会所

  联系人:施小红 传真:0512-52799023 电话:0512-52867579

  邮编:215500 E-Mail:459685278@qq.com

  1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施小红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0512-52867579 上岗证号:苏招E0657

  14.要求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日期为: 2017年3月16日 至 2017年3月22日

  15.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6.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资格预审申请不符合;

  (2)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工程名称、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未按上述要求密封装订的视为资格预审申请不符合。

  (3)资格预审材料原件核验时间及地点: 2017 年3月30日 下午13:00~15:00携带上述资格预审材料的原件到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除外)不予认可,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4)本项目评标办法: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申请人应在2017年3月30日13:00时前至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信息入库手续,请按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的“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申报信用信息库”的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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