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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调试及委托运行服务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17-3-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调试及委托运行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FCZ0629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调试及委托运行服务答疑公告

  “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调试及委托运行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0629)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38页综合实力评分第2条“运营业绩”中要求出具相关业绩证明,招标文件中提供了业绩证明格式,由于备标时间紧张,且部分业绩业主要求其业绩证明有当地政府固定格式,业绩证明是否可以不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业主证明格式,采用业绩业主固定格式,请予以答疑。

  答:可以,但至少须体现下列信息:已投入运行的处理规模(不含远期扩建规模)、出水标准、正式投入运行时间、投标供应商运营起始时间及期限,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p44页,第二条“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1)中标供应商进厂后负责对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运营,同时调试新建三期;一、二期运营价格执行原一、二期委托运营合同价格(0.2847元/吨)。”请明确0.2847元/吨包含费用内容。

  答:包含此期间运营方运营一、二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管理费、人工费、污水处理的水、电及药剂费、水质检测费、污泥处置费(指50公里以内的污泥运输费用)、视频监控及数据上传系统升级改造费及维护费、在线仪表维护费、绿化管养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及相关流转税、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及大修费、向委托运营方提供办公及交通便利所产生费用等。

  3、招标文件p44页,第二条“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2)三期开始商业运行后,一、二期立即停产,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对一、二期实施提标技改。此期间中标供应商除对三期负责运营管理、对二期进行调试外,继续负责一、二期设施设备的管养(提标技改范围内的设施设备除外)。按照市重点局提标改造实施方案内容,二期将先于一期完成改造,改造后二、三期将合并出水。二期调试至通过环保验收。”请明确一、二期提标技改期间,提标技改范围内的设施设备除外,是否支付一、二期设施设备的管养费用。

  答:此费用应包含在委托运营阶段的吨水单价中,投标供应商报价时自行考虑。

  4、招标文件p44页,第二条“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 (2)三期开始商业运行后,一、二期立即停产,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对一、二期实施提标技改。此期间中标供应商除对三期负责运营管理、对二期进行调试外,继续负责一、二期设施设备的管养(提标技改范围内的设施设备除外)。按照市重点局提标改造实施方案内容,二期将先于一期完成改造,改造后二、三期将合并出水。二期调试至通过环保验收。”请明确合并出水的概念,请予以答疑。

  答:二期改造完成后,其生化工艺段出水与三期生化段出水一同进入三期新建的深度处理部分,经处理达标后从同一排口排放。

  5、招标文件p45页,第5条第(9)条“调试合格后,须取得环保验收报告,且通过市排管办委托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连续满负荷监测达标合格,并转为商业运行”请明确环保验收工作是否由业主负责。

  答:环保验收所有相关工作由中标供应商完成,费用包含在调试运行阶段的报价中。因环保验收延期的风险请中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里,投标报价一次性包死。

  6、招标文件p46页,第7条“该工程碳源投加系统为甲醇投加系统。中标供应商应将其改造成乙酸钠投加系统,并在试运行调试期内完成改造,改造费用计自行承担”请明确此项改造费用计算在调试运行费用中或委托运营费用中。

  答:计在委托运营阶段报价中。

  7、招标文件p46页,第9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下表中各岗位人员的名单、相关职称证书和公司任职证明材料。”其中任职证明材料是否需要开具社保,可否安排投标单位项目公司人员作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另外机修钳工与维修电工要求具有具有机修钳工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维修电工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以提供上钳工与电工上岗证也予以认可,请予以答疑。

  答:公司任职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或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近三个月内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授权书”中关于社保证明材料的要求(投标供应商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代为缴纳社保的,还须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可以安排项目公司人员作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机修钳工提供机修钳工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钳工上岗证均可以认可、维修电工提供维修电工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工上岗证均可以认可。

  8、招标文件附件三污水处理厂设备清单,关于主要设备、及参数等未提供全面,可否提供全面的污水厂设备清单,请予以答疑。

  答:附件三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请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核实补充。

  9、是否可以提供一期、二期详细的技改方案,请予以答疑。

  答:一期、二期详细的技改方案随本次答疑公告补充提供,请投标供应商自行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答疑附件。

  10、是否可以提供详细的一、二、三期的工艺资料(电子版竣工图、主要设备清单、工艺手册)。

  答:请投标供应商自行调查收集。

  11、请明确十五里河现有员工是否需中标方安置,如需要安置,可否提供需安置的人员架构、人数、薪资水平。

  答:无需中标供应商安置。

  12、 可否提供2016年全年及2017年第一季度进出水水量、水质监测数据及每月物料消耗台账、污泥台账(泥量、污泥含水率)等资料。

  答:招标文件第43页已提供2016年出水水量和水质情况,其他情况请投标供应商自行调查。

  13、可否提供一期、二期、三期整体绿化面积。

  答:一期约20664m2,二期约18810 m2,三期约34455 m2。以上数据仅供参考,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实。

  14、可否提供一、二、三期整体变压器容量及基本电价。

  答:整体变压器容量为3800kva,数据仅供参考,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实;基本电价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收集。

  15、请明确十五里污水厂一期、二期、三期设计规模共计20万吨/日整体运行时,日处理水量预估值。

  答:请投标供应商自行调查。

  16、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有提供相关附件,请问在哪里下载?

  答:请投标供应商自行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附件。

  17、招标文件第48页,“(10)中标供应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我公司已在合肥市行政区域注册100%持股项目公司,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请明确:中标供应商是否需要另行注册项目公司?

  答:投标供应商拥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公司可无需再另行注册项目公司,否则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注册项目公司。

  18、《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合同》“14.1 ……当三期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委托运营方检测确定,三期可正式开始商业运行。三期运营期间,运营方可继续调试三期深度处理部分,使出水达到本合同第9.2条款规定并通过环保验收。”请明确:

  “经委托运营方检测确定”中委托运营方检测方式是否为“市排管办委托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连续满负荷监测达标合格”?此检测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答:是,检测费由委托运营方(市排管办)承担。

  19、《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合同》“10.1.4 自动监控设施规定使用年限为六(6)年,到期后乙方负责进行更新并承担相应费用。”请明确:

  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现有自动监控设施种类、台数,使用起始时间。

  答:十五里河一、二期进水为一个自动监控设施,其中COD、氨氮为2009年投运(2016年已实施更换)、TP为2014年投运;一期出水COD、氨氮为2009年投运(2016年已实施更换)、TP为2014年投运;二期出水COD、氨氮及TP为2014年投运。

  20、我司为境外注册公司,因受到外汇管理局监管,境外注册企业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只能汇入招标方经合肥市外汇管理局批准后开立的能接收境外人民币的账户,请问是否可以允许境外企业委托境内控股子公司代为缴纳投标保证金。

  答:可以委托境内控股子公司代为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委托代为支付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委托代为支付保证金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和投标保证金代缴单位公章)。

  21、纸质版投标文件可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评分细则和相关方案及文件厚度自行分册?纸质版投标文件是否需要在文件封面处写明正副本,若不需要,是否无需写明正副本,若需要,是否一正一副?且两套纸质版文件是否密封于一个包中?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项“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执行。

  22、招标文件P12页第30条“业绩”,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业绩(含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进行公示。

  问题:因运营项目模式不同,有BOT/TOT/委托运营等模式,其中BOT模式为项目总投资,TOT 模式为资产权益转让价款,委托运营模式无合同金额。建议将“合同总金额”修改为“项目规模”。

  答:修改为“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业绩(含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等)进行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23、招标文件P13 网上招标投标特别说明“ 2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个月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问题:由于我司为香港注册的公司,香港社保体制与国内有差异,因此我司委托国内全资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授权人代表是全资子公司员工,我司可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是否可以?

  答:投标供应商(或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缴纳的社保社保证明材料均可以认可;投标供应商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代为缴纳社保的,但除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24、招标文件P37 表格中2“工艺技术负责人” 和 P46 表格中2“技术负责人”是指同一人吗?

  答:是。

  25、招标文件附件一 《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合同》 第八条第三款 “试运行(6个月,其中三期3个月,一二期3个月)期满,乙方未完成合同内容,可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并予以处罚合同价5%的违约金。”

  问题:是否可以修订为“试运行(6个月,其中三期3个月,一二期3个月)期满,乙方未完成合同内容,可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并予以处罚合同价5%的违约金。除非该等情况是由甲方造成的。”,以使得修订后的条款与第八条第二款保持一致?

  答:同意修订。

  26、招标文件附件二 《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合同》关于运营期:

  1.1运营期,指自开始商业运行日起至委托运营期限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2.1运营期为5年(不含调试期),以委托运营方书面通知之日为起始日。

  14.1当三期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经委托运营方检测确定,三期可正式开始商业运行。

  问题:本项目是分三期分别计算运营期,还是以三期正式开始商业运行之日,整体计算5年的运营期?如果分别计算运营期,一期、二期以什么时间节点开始计算?

  答:三期调试期间,对原一、二期委托运营,以一、二期委托运营日为起始日,并整体计算5年,具体开始之日以委托运营方书面通知为准,不分别计算运营期。

  27、招标文件附件二 《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合同》关于检测:

  “10.2.3(a)进水水样和出水水样均应每日连续二十四(24)小时使用自动采样设备采集水样。……,每日于9:00提取采样设备采集的混合水样;

  10.2.6(d)委托运营方或委托运营方委托的水质检测机构有权采取瞬时水样,抽查的出水瞬时样不达标,出水按超标处理。”

  问题:(1)10.2.3运营方每日检测的是混合水样,10.2.6委托运营方采取的是瞬时水样。瞬时水样不达标就按出水超标处理与国家检测规范的规定不符,能否和10.2.3一样采取混合水样?

  (2)9.2.1污水出水水质标准中,出水TN月均值按≤5mg/L考核;当水温>12℃时,出水TN日均按≤10mg/L考核;当水温≤12℃时,出水TN日均按≤12mg/L考核。如果按照10.2.6,出水瞬时样中的超过允许最高浓度,出水TN就按超标处理?

  问题(1)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答:当日出水瞬时样超标的,按当日出水超标处理。

  28、招标文件附件二《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合同》关于进水指标超标处理:

  “10.3.2 (b)运营方的举证材料经委托运营方确认后,运营方无需承担该指标处理不达标的违约责任,但因此引起的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任何罚金、罚款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问题:进水水质超标,如果因此引起罚金和罚款,该问题本身不是运营方引起,能否由委托运营方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免除该罚金和罚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29、招标文件附件二 《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合同》关于二次处罚:

  “10.4 c)任一运营月,委托运营方取样检测出水TN指标,其中检测水温>12℃的指标数值计入月均值计算。当月平均值超过9.2.1 规定的,则视为该运营月出水TN月均值超标,该运营月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水量按数值的85%计。

  10.4.3根据本合同第 10.4.1 a)条款或第 10.4.1 b)条款认定某一运营日出水水质超标的,按照超标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污染物的当量值计算违约金;同时该运营日实际处理水量超出日处理基本水量部分,不支付其污水处理服务费。”

  问题:(1)按照10.4c)出水TN月平均值超标,污水处理量打折(85%),污水处理费已减少,等于处罚了一次;如果按照10.4.3,这种情况下出水TN肯定被认定超标,又按污染物排放量和污染物当量计算违约金,而且水量只按基本水量计,是不是等于处罚了二次?还是这两条的说法前后矛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每月TN出水水质,除了对当月每日进行考核外,月平均值也要考核。

  30、本招标文件所提到的“对自主技术创新和首创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是针对生产产品,但本项目是属于服务类,两者并没有明显的关系,问题:请问此项要求是否适用?

  答:本项目不适用。

  31、我公司运营管理为片区制管理,在安徽区域已设立项目全资子公司,且该公司具备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要求,问题:请问本项目的厂长、工艺技术负责人可否由我公司的安徽区域内的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担任?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由我公司在安徽区域内的全资子公司所在地开具?

  答:本项目的厂长、工艺技术负责人等项目人员可由投标供应商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相关人员担任,并提供投标供应商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近三个月内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由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出具的,但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证明材料。

  32、招标文件P12“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31条“(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和P58“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记录信用记录声明函”中“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都提到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问题:(1)请明确本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厂长?(2)如是,本项目厂长是否提供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3)如不是,请明确本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答:本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即为厂长;投标供应商应当查询上述信用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33、招标文件P44“第六章采购需求—二.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一条和委托运营合同第14条,调试与商业运营之间的衔接的约定和要求。问题:请明确一、二、三期环保验收是按调试进度各自验收,还是统一验收?

  答:按调试进度分阶段环保验收。

  34、试运行合同第4条,“乙方根据合同工作内容测算……,包括基本电费、电费……以及安全评价验收费……”问题:请明确安全评价验收费用是指“安全预评价、安全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三同时费用还是指安全验收评价费用。

  答:安全评价验收费用包含安全预评价、安全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三同时费用。

  35、问题:请明确本项目一、二、三期房产费计算中房产原值是多少万元?

  答:一期约469.8916万元;二期约26.45万元;三期约1750.67万元,上数据仅供参考,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实。

  36、招标文件p35页,第5条“投标授权书”,表格第5列“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格式八为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与此项目不符,请答疑。

  答:投标授权书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授权书”格式要求。

  37、招标文件p35页,第10条“本地化服务”,表格第5列“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格式十为有关证明文件与此项目不符,请答疑。

  答:本地化服务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七“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格式要求。

  38、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但系统投标文件组成中该项只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请问“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是否必须提供?

  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请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后上传到投标文件组成“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项目中;声明函格式附件随本次答疑公告补充提供,请投标供应商自行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答疑附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网址: www.hfggzy.com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附件

  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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