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当湖街道三港新村(1-51幢)、洁芳东区(17-31幢)阳台污废水收集治理工程 |
招标答疑 |
1、招标文件第29页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取消“投标报价低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最近发布的投标警戒值时,该投标报价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 2、招标文件第30页需要补充的其它要求中第3条“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次序递补满3家。”修改为“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次序递补满3家。 (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是指通过资格审查但不包含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风险警戒值的投标人)” |
招标人 |
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3-85021535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3-85272555 |
发布时间 |
2017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