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城市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延津县城关排河道污水治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关排河道污水治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12号
3、采购预算金额:118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可提升微孔曝气管、低藻罗茨风机、自吸潜水射流曝气机、在线溶解氧仪及相关服务费。具体要求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具有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招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购买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城市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18537336867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03805315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512
八、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