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泗安镇毛家村新村一期污水改造及道路硬化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泗安镇毛家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泗安镇毛家村新村一期污水改造及道路硬化工程实施面积约615m2,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基填筑、路面浇筑、污水管铺设、检查井砌筑、微动力终端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本项目预算约24万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 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5 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2.6投标人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县泗安镇市民服务中心一楼(长兴县老318国道与绿荫大道交叉口)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泗安镇招投标中心(长兴县泗安镇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泗安镇毛家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596823915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2-6298660
长兴县泗安镇毛家村经济合作社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长兴县泗安镇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