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菏泽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HCGCG2017-017
4、项目概况
4.1项目名称:菏泽一中体育馆游泳池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4.2供货地点:菏泽市一中体育馆;
4.3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4.5采购内容及包段划分:泳池系统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游泳池循环水处理设备,包括过滤、消毒加热等功能,处理后的游泳池水质应符合《游泳池水质标准》GJ244及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的规定。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条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潜在供应商必须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游泳池水处理设备供货安装能力;
3潜在供应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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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03月22日-2017年0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00分(北京时间),在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910投标报名室)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代理商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主设备(离心式泵、水力全自动曝气溶氧精滤设备)的授权书(需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为: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接收。
六、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系统http://www.hzsggzyjy.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站媒体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7年3月22日9时0分 - 2017年3月28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