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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十三五”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市政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169)的批准,拟对贵港市“十三五”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第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十三五”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第一期)

  二、项目编号:GTRZ5G2017005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估数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亿肆仟伍佰柒拾壹万陆仟元整(¥145716000.00)。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十三五”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结合贵港市各县市区各乡镇的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其中:

  平南县,旺思镇及官城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概算投资0.397986亿元。

  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三里镇、石卡镇、五里镇、东龙镇及樟木镇的污水处理厂级配套管网,项目概算投资1.059174亿元。

  污水处理工艺从自治区住建厅推荐的10个技术工艺中选择DMBR技术工艺,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规定的一级排放标准B(具体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

  该项目均预计开工时间为2017年4月,覃塘区东龙镇、平南县思旺镇、平南县官城镇等3个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11月竣工运行,余下5个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12月竣工运行。所有项目建成后均委托运营,经营期30年(具体期限由平南县、覃塘区政府授权部门单位与社会资本方确定),所有项目均采用PPP模式的BOT(建设-营运-移交)方式进行运作。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末维护等工作。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具有法人资格供应商;

  3、投资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2015年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公司负责本项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控股子公司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注册人员,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响应文件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不允许更换,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专业是市政或环保相关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为准,如技术职称不填写专业则视为无专业)。

  6、本项目只允许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竞争。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2、发售时间:2017年3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3月29日止(工作日),每日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3、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购买,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原件等报名资料各一份,报名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无效的,将不予以购买。

  7、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8、报名联系人:刘素琼,联系电话:0775-2911848。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1、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1日下午5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2、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

  2.1保证金专用帐户:

  帐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2.2一般帐户:

  2.2.1帐 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2.2.2帐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2.2.3帐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2.2.4帐 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2.2.5帐 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2.2.6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2.2.7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贵港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广西贵港市马草江公园内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0775-457914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92号(市财政局东侧)

  项目联系人:植一峻 联系电话:0775-4568783

  3、监督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5-4555290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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