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澄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苏州市相城区澄阳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一体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SHC2017-YCH-G-0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对苏州市相城区澄阳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一体化服务进行服务类招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仟陆佰玖拾伍万元整(?16950000.00)
四、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殊资质要求:
(1)非苏州地区注册的单位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在苏州有分公司或子公司负责后期运营维护工作的证明文件(分公司或子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工商证明材料),也可以与苏州注册单位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单位不超过两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文件(协议中必须明确那一方为牵头单位,须以牵头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报名),联合体协议中的另一方完成后期运营维护工作。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或者停止投标资格。
五、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环保工程或净水设备)、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环保工程或净水设备)复印件及相关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明或房产租赁合同证明)。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3、如有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
4、投标单位提供单位注册所在地区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5、投标人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核对的需带原件至报名现场核对无误后方可报名。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上网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3月28日止,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4月13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13:30 (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楼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4月13日13: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楼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7年3月28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2、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3、项目服务期限要求:项目实施阶段报建、方案优化设计及建设期共9个月(2017.4-2017.12)、维护期3年(2018.1-2020.12)。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澄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晓华 联系电话:0512-65408838
2、招标代理人(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欢 孙艳
地 址: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
电 话: 0512-85550527 传 真:0512-85550528
十一、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