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就江阴市2017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塑料检查井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7年3月10日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编号JYZF2017G056),于2017年3月22日发布了更正公告(二),现发布更正公告(三)。
更正信息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八条“(八)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
原有:
3、业绩 |
2014年至今,投标人具有同类塑料检查井采购业绩,单份合同金额大于1000(含)万元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500(含)万元至1000万元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200(含)万元至500万元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3分。累计最高得10分。 (需提供项目合同及工程决算单,原件必须携带备查。) |
修改为:
3、业绩 |
2014年至今,投标人具有同类塑料检查井采购业绩,单份合同金额大于1000(含)万元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500(含)万元至1000万元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200(含)万元至500万元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3分。累计最高得10分。 (需提供项目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原件必须携带备查。) |
2、本项目有关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4月7日 上午8:30起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 上午9:30止
开标时间:2017年4月7日 上午9:30起
3、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阴市2017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塑料检查井定点供应商)的更正公告(二)中
原有:
“……已于2017年3月10日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编号为JYZF2017G056),于2017年3月16日发布了更正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二)。”
修改为:
“……已于2017年3月10日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编号为JYZF2017G056),2017年3月22日现发布更正公告(二)。”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中心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钱君
联系电话:0510-86002618
传真电话:0510-86002617
联系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1号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711-1713室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