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水文、地质勘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此项目已于2017年3月16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无异议,现正式予以公告。
一、项目编号:JQZFCG(2017)023号
二、采购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水文、地质勘查报告编制,其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为I类。
三、采购预算金额:¥3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
四、实施单一来源的采购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依据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水文、地质勘查项目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设。核工业天水工程勘察院具有一定的技术力量,能足够满足本次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水文、地质勘查项目编制,其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为I类的编制。
五、拟定的供应商名称:核工业天水工程勘察院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花牛路25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供应商需具有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请投标供应商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记报名并自行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八、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地点: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日9:30至10:00,逾期不予受理;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响应性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4月1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性文件开启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九、注册须知:
⑴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⑵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免费下载拟参与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建兵
联系电话: 18093798990
联系地址: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风光大厦
监督单位: 肃州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37-2676891
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财政局408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于忠文 杨方
联系电话: 15209371431 13830719010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8号创业大厦3楼315室
十一、采购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帐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 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保证金金额:¥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⑵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⑶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⑷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必须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时账户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十三、是否为PPP项目:否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