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伊甸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灌云县伊甸园污水管网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择优选定承包人,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受连云港伊甸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灌云县伊甸园污水管网项目施工
2、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灌云县伊甸园污水管网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65吨+120吨污水处理+管道土建安装工程。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6、工程地点:灌云县伊甸园 。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连建管【2006】636号)。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的规定
2.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没满足的条件)
2.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1.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1.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有关规定;
2.1.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1.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2.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情之一:
2.2.1为招标人附属机构(单位);
2.2.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2.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2.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2.6资格申请书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3 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2.3.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其他可选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4)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早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具体评分方法详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在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投标单位可以从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10F) 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投标报名费600元。报名时间为 即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30 分。(节假日不休)
招标人:连云港伊甸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10F
代理机构邮编:222001
代理机构电话及传真:0518-80989868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05139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