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莘县十八家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莘县辖区乡镇医院
2.2建设规模:十八台医疗污水处理运营,合同期限20年,项目建成运营后每年运营费用约为60万元,日处理医疗污水200吨。
2.3运营模式:BOT模式融资建设。
2.4质量标准:经处理后排放污水质量符合DB37/596-2006《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设备投放、设计安装、项目建设(不包含管道)、运营、维护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建设运营能力,具有环保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弄虚作假的按骗取中标处理,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3室报名。
联系电话: 17862530818
4.2报名时持以下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另附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以备查询犯罪行贿记录。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6.投标书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招标代理:聊城市大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莘县南环 地 址:聊城市兴华西路63号畜产公司商办楼1号楼3楼
邮 编:252400 邮 编:252000
联 系 人:马科长 联 系人:高 敏
电 话:13869574268 电 话:0635-2999622 13034532480
邮 箱:13869574268@163.com 邮 箱:lcdc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