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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城区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赣建婺招字[2017]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源县城区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改造工程已由 婺发改字[2017]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婺源县城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婺源县城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婺源县城区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改造工程 。

  2.2项目地点:婺源县城区。

  2.3本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2503.988万元。

  2.4建设规模:婺源县城区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改造工程进行污水改造的道路共有38条,新建污水管网总长约31.64km;进行雨水改造的道路共有10条;新建雨水管网总长约11.42km;进行道路改造的道路共有8条,道路改造总长约6.49km,新建一条1.15km泄洪渠,新建截流井7座,婺源人家、秀水华庭、浅水湾、方汇小区、金谷小区、平安小区、婺源国际大酒店、江湾大酒店污水管等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包含的建设内容。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为18个月;其中污水管网需在2017年9月底前完工,其他单项工程工期由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2.8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与施工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工程市政专业设计甲级(道路、排水)或工程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中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40%以上;采购管理机构人员应具备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八大员需具有上岗证,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4业绩要求:⑴近五年(截止至开标当月前)投标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6000万元;⑵近五年(截止至开标当月前)投标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且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6000万元。

  3.5企业信誉要求:开标前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36个月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财务要求:(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每一年的企业负债率不得高于85%,财务状况良好。

  (2)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对账单中的自有资金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30% 及以上证明(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当日均为有效)。

  4.其他要求

  4.1鉴于该项目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的局面,为了能按时、高效完成本项目建设,确保工期、质量能达到本项目要求,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需法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到婺源县城管局二楼会议室(地点:上饶市婺源县文公南路15号)签署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牵头单位的法人和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场)。

  4.2开标时,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4根据七部委第30号令,参与本项目前期工程咨询及方案设计的单位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4.5必须执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赣建招[2017]1号)》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九条第七、第八项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2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前往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江西日报社12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 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婺源县城乡管理局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13755306936

  地 址:上饶市婺源县文公南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江西日报社12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770708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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