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广东广州新塘镇三安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新塘镇三安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HG12071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塘镇三安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52.6739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项;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6)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7)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4-01至2017-04-2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4-21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十、开标时间:2017-04-21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4-01至2017-04-10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系人:聂工联系电话:82768342

  传真:020-82769400邮编:51134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邮编:51005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8381278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