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清市虹桥镇南村、下村三级管网工程 已由 乐清市发展与改革局 以 乐发改投资【2016】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乐清市虹桥镇南村、下村。
(2)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工程概算建安费约731.14万元。
(3)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4)招标内容、范围:管网工程包含UPVC出户管DN75、DN110;PE实壁管牵引管De450、De250;HDPE双壁波纹管DN225、DN300、DN400;砖砌检查井500*500、Φ600、Φ1000、Φ1500;沉井Φ2000;道路面拆除及修复;雨水管修复等。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特征描述和有关说明为准。。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1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本次招标投标文件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4 日10 时00分,地点为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5
招标人: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